2023-03-28-上交所-宁波富达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崔平_2页_931kb
报告摘要
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声明由崔平先生签署,表明其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格与独立性。声明内容涵盖其任职资格、独立性声明、不良记录、任职限制以及对独立董事职责的理解与承诺。
主要观点
- 具备任职资格:崔平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拥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等相关领域的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运作及相关法律法规。
- 符合多项法律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务员法》《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 独立性声明:崔平先生不属于以下任何一种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 在上市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大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 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前五大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 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服务的人员;
- 在与上市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的人员;
- 最近一年内曾具有上述情形的人员;
- 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 无不良记录:崔平先生近三年无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记录,未处于不适合担任董事的期间,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且未因担任独立董事而出现严重履职问题。
- 任职限制:崔平先生目前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且在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 专业背景:崔平先生于1997年晋升为研究员及博士生导师,具备丰富的产学研结合专业知识和经验。
- 职责承诺:崔平先生承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保持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其他利害关系方的影响。
- 辞职承诺: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情形,崔平先生将在30日内主动辞去职务。
关键信息
- 声明人:崔平
- 声明时间:2023年3月27日
- 提名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任职公司: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资格:已取得资格证书,符合《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要求
- 独立性确认: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备案与培训指引确认其独立性
- 任职限制: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不超过五家,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 不良记录:无近三年被证监会处罚、被交易所谴责或履职问题记录
- 承诺内容:
- 遵守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
- 确保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
- 不受公司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影响;
- 如不符合任职条件,30日内辞去职务。
总结
崔平先生作为宁波富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全面声明其具备相关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无不良记录,并作出明确的履职承诺与辞职条件。其声明内容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监管要求,为独立董事的合规任命提供了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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