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_(直达资金)的通知_重要政策_天津市财政局_4页_336kb
报告摘要
天津市财政局于2023年5月19日发布通知,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直达资金)。该通知明确三项核心要求:一是严格资金支出管理,强调衔接资金需用于支持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及经济薄弱村产业发展项目,要求各区财政局与农业农村委协同落实相关管理办法;二是规范直达资金管理,资金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需在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保持标识不变,并通过指标管理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数据真实、流向明确,同时接受财政部天津监管局监督;三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依据绩效评价及考核办法,开展绩效运行监控与评价,注重结果应用以提升资金使用效益。文件附带六项配套材料,包括资金明细表、绩效表、项目情况表及管理办法等。通知要求各区财政局务必遵循政策导向,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