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27-新三板在线-创新层信披接轨A股_连续竞价可期待_12页_1mb
报告摘要
新三板制度改革总结
核心内容
2017年12月22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新版《挂牌公司分层管理办法》《股票转让细则》《信息披露细则》,标志着新三板市场在制度建设上迈出重要一步。此次改革主要围绕分层制度、交易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三大方面展开,旨在提升市场流动性、优化分层结构、增强信息披露质量,从而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
主要观点
1. 信披制度接轨A股,连续竞价可期待
- 新增季报、业绩预告等披露要求:创新层企业需披露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并在次年2月底前披露业绩快报;若业绩发生重大变化,需及时披露业绩预告。
- 提高披露频率:创新层企业披露频率由原两年一次提升为四次,有助于投资者更全面地掌握公司经营状况,提升市场透明度。
- 信披制度为连续竞价铺路:《转让细则》中“竞价”相关表述达61处,直接提到“连续竞价”14次,显示未来可能引入连续竞价机制。
2. 创新层优势凸显,与基础层地位进一步拉大
- 合规认可度更高:创新层企业需满足更严格的准入和维持标准,包括财务合规性、净资产要求等。
- 交易机会更多:创新层企业每日有5次集合竞价撮合机会,而基础层仅有1次,有助于提升流动性。
- 强制降层制度:若企业因财务造假、数据更正等原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将在20个交易日内直接调至基础层。
3. 强化创新层持续经营能力,弱化盈利指标
- 分层标准调整:创新层准入标准由盈利性、成长性、市场认可度三方面构成,各指标均有所调整。
- 盈利要求降低:创新层准入标准一的净利润要求由2000万元降至1000万元,但对营收和股本提出了更高要求。
- 增强稳定性:维持标准更注重合法合规性和基本财务要求,避免频繁升降层,提高市场稳定性。
4. 强化做市转让和竞价转让,弱化协议转让
- 流动性排序:做市转让流动性最高,竞价转让次之,协议转让最低。
- 协议转让边缘化:新规取消盘中协议转让,仅保留盘后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限制其交易频率和规模。
- 竞价交易趋势明显:集合竞价制度的引入和频次差异,使创新层企业获得更公平的定价机会。
关键信息
- 时间线:
- 2017年12月22日:发布分层管理、交易、信息披露新规。
- 2018年1月15日:新交易系统上线。
- 2018年4月30日:分层调整正式实施。
- 制度变化:
- 交易制度:引入集合竞价,取消盘中协议转让,优化盘后和特定事项协议转让。
- 信息披露制度:创新层企业信披要求提高,与A股接轨;基础层企业信披规则优化。
- 分层制度:强化创新层标准,弱化基础层;新增竞价市值标准;增加合格投资者人数要求。
总结
5.1 不忘初心 服务实体
此次改革是中国证监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部署的重要举措,旨在深化新三板市场改革,提升市场质量与流动性,服务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通过分层制度、交易制度和信息披露制度的多方位优化,新三板市场初步实现了优质企业集聚,为后续改革积累了经验。
5.2 “三个强化、三个弱化”
新三板在线研究院认为,此次改革可以用“三个强化、三个弱化”来概括:
- 强化创新层,弱化基础层:创新层标准更加严格,地位进一步提升。
- 强化信批,弱化盈利:信息披露要求提高,盈利指标不再成为唯一标准。
- 强化做市和竞价,弱化协议转让:做市和竞价交易成为主流,协议转让逐渐边缘化。
此次制度改革体现了新三板市场向更加成熟、规范方向发展的趋势,同时也为未来引入连续竞价等机制奠定了制度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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