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部委发文规范PPP点评:风往哪里吹?-20171128-招商证券-10页-1mb
报告摘要
2017年PPP规范政策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2017年11月,财政部和国资委分别发布政策文件,对PPP项目库管理及央企PPP业务风险管控进行规范,旨在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和企业杠杆率上升带来的金融风险,推动PPP模式回归其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本源。
主要观点
一、财政部规范PPP项目库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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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管理项目库
财政部将PPP项目分为项目储备清单和项目管理库,分别对应识别阶段和准备、采购、执行、移交阶段,实现全生命周期管理。 -
严格新项目入库标准
新项目需满足以下条件方可入库:- 适宜采用PPP模式,涉及公共服务领域;
- 已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 建立与项目产出绩效相挂钩的付费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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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已入库项目
对于存在以下问题的已入库项目,将被清退:- 不适宜采用PPP模式;
- 前期准备不充分;
- 未按规定开展“两个论证”;
- 项目无实质性进展或财政承受能力超限;
- 社会资本为未转型融资平台或存在资本金违规;
- 存在政府兜底或回购、承诺固定收益回报、为项目债务提供担保等行为;
- 未按规定进行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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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分析
- 可行性缺口补助与政府付费类项目占管理库的83.7%,新规未将其纳入清理范围,以避免对存量项目造成过大影响;
- 92号文实施后,预计会有更多项目退出PPP库,推动项目质量提升。
二、国资委加强央企PPP业务风险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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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审批与全过程管控
央企PPP业务由集团总部统一审批,集团需建立健全全过程管控体系,涵盖预算、决策、实施、评价和责任追究。 -
严格准入条件与投资回报率
- 央企需评估合作方履约能力,优先选择通过财政和发改委审核的项目;
- 投资回报率原则上不应低于企业相同或相近期限的债务融资成本;
- 不得参与付费来源缺乏保障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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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控规模与资产负债率
- 累计对PPP项目的净投资不得超过集团合并净资产的50%;
- 不得因PPP业务推高资产负债率;
- 资产负债率高于85%或近2年连续亏损的子企业不得单独投资PPP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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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资金来源与会计核算
- 不得引入“名股实债”类股权资金或购买劣后级份额;
- 规范PPP项目的会计核算,明确合并范围,严防表外业务风险;
- 要求足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强化责任追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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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分析
- 央企是PPP市场的主要社会资本方,占成交金额的52.36%;
- 192号文对央企PPP业务的规范将对存量和新增项目产生重要影响。
三、规范PPP的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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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目标
规范PPP项目库和加强央企PPP风险管控,均是为了实现去杠杆、防风险的目标,符合2017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 -
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不规范的PPP操作如政府兜底、承诺固定收益回报、债务担保等,将增加地方政府隐性负债。 -
控制企业杠杆率
企业过度依赖政府承诺或“明股实债”方式融资,将导致资产负债率上升,与“国有企业降杠杆”政策相违背。 -
基建投资方式转变
未来基建投资将减少依赖地方债务和企业杠杆,转向更合规、更可持续的方式,以实现稳增长目标。
关键信息
- PPP项目库管理:截至2017年9月末,全国入库项目14,220个,总投资额17.8万亿元,其中管理库项目6,778个,投资额10.1万亿元。
- 清理重点:项目无实质性进展、财政承受能力超限、社会资本为未转型融资平台、资本金违规、政府兜底等。
- 央企PPP管控:投资回报率不低于债务融资成本,净投资不超过集团净资产的50%,资产负债率不得高于85%。
- 政策影响:PPP项目数量和投资额可能下降,基建投资方式将更加规范,以避免系统性金融风险。
结论
2017年PPP政策的出台,标志着PPP模式从粗放扩张转向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政策强调了风险防控、去杠杆、防隐性债务,推动PPP回归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本源,促进其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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