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17-招商证券-专题研究_正门与偏门_专项债如何拓宽政府融资渠道__9页_857kb
报告摘要
债券市场定期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的出台背景、替代作用及未来发展趋势展开分析,重点探讨专项债在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和收费公路等领域的融资替代能力。通过梳理政策文件与市场数据,报告指出专项债的推出是地方政府融资规范化的重要举措,有助于遏制隐性债务、提高资金透明度与管理效率。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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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债的出台背景
自2018年50号文发布以来,地方政府融资模式加速转型,专项债作为“正门”融资工具,逐步替代了以往的隐性融资方式。89号文的出台标志着项目收益专项债进入制度化发展阶段,随后土储、收费公路及棚户区改造专项债的管理办法相继发布,明确了专项债的发展方向与适用范围。 -
专项债的替代作用
专项债在多个领域展现出对传统融资渠道的替代潜力,尤其是在棚户区改造、土地储备和收费公路等项目中。其特点包括专款专用、资金来源明确、融资成本较低,且具备“借新还旧”的灵活性,有助于优化地方政府债务结构。 -
融资渠道的调整趋势
随着棚改专项贷款规模下降和城投债受阻,专项债将成为主要融资方式之一。同时,土地储备融资自2016年起禁止使用银行贷款,专项债成为主要替代渠道。收费公路专项债虽具备潜力,但短期内难以完全替代银行贷款。 -
专项债的管理与限额
专项债的发行受财政部限额管理,发行主体为省级政府及其部门,资金用途严格限定,偿债来源为项目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专项债的期限管理较为灵活,且允许在特定条件下进行资金周转,以保障项目资金的持续性。
关键信息
专项债与城投债对比
| 融资方式 | 本质 | 期限 | 限额 |
|---|---|---|---|
| 棚改专项贷款 | 货币工具 | 一般不超过20年,最长不超过25年 | 专项贷款信贷额度 |
| 棚改城投债 | 信用债 | 5-7年 | 城投平台资质 |
| 棚改专项债 | 利率债 | 不超过15年,可适当延长 | 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
专项债的限额管理
| 项目 | 发行主体 | 使用主体 | 发行额度 | 债券期限 | 资金用途 | 偿债来源 | 期限要求 | 额度限定 | 周转条款 |
|---|---|---|---|---|---|---|---|---|---|
| 土储专项债 | 省级政府 | 省级政府及其部门、转贷给县政府 | 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 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 | 用于土地储备 | 土地出让收入 | 不超过5年 | 在限额内 | 可在限额内发行周转 |
| 收费公路专项债 | 省级政府 | 省级政府及其部门 | 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 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 | 用于收费公路建设 | 车辆通行费收入 | 不超过15年 | 在限额内 | 无周转条款 |
| 棚户区改造专项债 | 省级政府 | 省级政府及其部门 | 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 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 | 用于棚户区改造 | 国有土地出让收入 | 不超过15年 | 在限额内 | 可在限额内发行周转 |
| 轨道交通专项债 | 省级政府 | 省级政府及其部门 | 国务院批准的分地区专项债务限额 | 1年、2年、3年、5年、7年和10年 | 用于轨道交通项目 | 运营收入 | 无明确规定 | 在限额内 | 可在限额内发行周转 |
专项债的未来发展趋势
- 棚户区改造:2018-2020年计划改造1500万套,资金需求高达4.5万亿元,专项债将发挥重要作用。
- 土地储备:自2016年起,土地储备融资渠道受限,专项债成为主要替代方式。
- 收费公路:目前仍以银行贷款为主,专项债发展尚需时间,短期内难以完全替代。
- 总体规模:2018年专项债总规模为1.35万亿元,较2017年增加5500亿元,显示政策对专项债的重视。
专项债的管理优势
- 便于管理:专款专用,资金用途明确,便于政府掌握资金流向。
- 透明度高:偿债来源清晰,减少隐性债务风险。
- 融资成本低:相较于城投债,专项债的融资成本较低,有助于提高地方政府融资效率。
结论
专项债作为地方政府融资的重要工具,正在逐步替代传统融资方式,其规范化管理与透明度优势显著。尽管在短期内难以完全取代银行贷款等间接融资方式,但其在推动债务结构调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方面具有积极作用,未来有望成为地方政府融资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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