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_42页_429kb
报告摘要
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制度改革研究总结
核心内容
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制度改革旨在推动资管行业从“分业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型,统一监管标准,防范金融风险,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该研究由吴晓灵牵头,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和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联合开展,系统梳理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六大资管机构的发展现状、监管问题及改革建议,提出以《资管新规》为核心,结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推动资管业务迈向现代化。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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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业务的定位
资管业务属于直接金融业务,其核心在于为投资者提供专业服务,保护投资者利益。监管应以信息披露和防欺诈为核心,强化对机构受托责任的监管。 -
资管行业发展的挑战
- 直接融资间接化,导致风险聚集于银行等金融机构。
- 投资业务融资化,引发道德风险和利益输送。
- 私募产品公募化,削弱了风险偏好和市场约束。
- 市场主体行政化,限制了经营自主权和市场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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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体系的改革方向
- 建立功能监管与机构监管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 强化行为监管,弱化审慎监管中的金融压抑。
- 推动监管统一化,消除监管套利,形成公平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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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与法律的完善
- 修订《证券法》和《证券投资基金法》,统一资管产品的法律地位。
- 明确资管产品的证券属性,将其纳入统一监管范围。
- 建立统一的登记备案制度,推动私募产品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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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资本市场开放与转型
- 以开放促改革,吸收国际先进监管经验。
- 鼓励外资机构进入中国市场,提升行业国际化水平。
- 借鉴国际经验,推动资管业务与国际接轨。
关键信息
一、资管行业规模与发展趋势
- 截至2019年底,中国资管市场规模达到94.64万亿元,其中2017年底达到111.35万亿元,超过当年GDP。
- 2018年资管新规发布后,行业逐步向净值化、规范化发展。
- 2019年《证券法》修订,将符合条件的资管产品纳入证券监管范畴。
二、监管问题与改革建议
1. 优化影子银行治理方案
- 延长过渡期:建议将资管行业过渡期延长至2022年底,实现平稳转型。
- 统一监管规则:银保监会与证监会应加强合作,统一产品监管标准,推动公募理财纳入《证券投资基金法》监管。
- 鼓励市场化退出机制:通过资产证券化、不良资产处置、流动性支持等方式,推动老产品风险化解。
2. 深化监管改革
- 厘清监管边界:确保监管姓监,尊重市场自主权,推动监管从“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
- 统一牌照管理:建议将资管业务统一为一种牌照,由证监会监管,推动投顾、私募投行等业务的牌照统一。
- 推动监管制度融合:实现银保监会、证监会监管规则的一致化,推动资管行业大一统监管。
3. 补齐制度短板
- 制定私募证券发行规则:明确私募证券不设行政审批,统一登记备案机制。
- 提升长期资金配置比例:推动养老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配置权益类资产,形成良性互动。
- 加强财富管理基础设施:建立财富管理顾问资质认证、信息公示系统、多层次账户体系等,提升行业服务能力和规范程度。
- 完善资管产品治理架构:推动公募基金与公募理财监管规则统一,发展配套业务体系,如份额登记、会计估值、信息系统等。
分行业监管建议
银行资管业务
- 银行理财子公司应统一纳入《证券投资基金法》监管,推动其向现代资产管理机构转型。
- 延长过渡期,允许银行在合规框架下进行老产品风险处置,鼓励回表、资产证券化等手段。
- 建立统一的财富管理顾问制度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行业透明度和专业性。
证券资管业务
- 推动证券资管业务回归“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质,实现净值化转型。
- 建立统一的监管规则,推动公募基金与公募理财监管融合。
- 推进“三步走”监管策略:修订配套规则、统一监管政策、实现监管大一统。
保险资管业务
- 明确保险资管机构的资管定位,区别于保险资金投资监管。
- 统一资产管理基础管理,推动保险资管产品与公募基金等统一监管。
- 消除制度壁垒,为保险资管发展创造公平环境。
信托资管业务
- 推动信托业务由“融”向“投”转型,提升主动管理能力。
- 按功能监管原则,对信托业务进行分类监管,设立相应牌照。
- 借鉴日本“贷款信托”经验,推动信托本源业务如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发展。
公募基金与理财业务
- 公募理财产品应统一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消除监管套利。
- 推动公募基金与公募理财业务监管规则统一,形成公平竞争环境。
- 证监会应统一监管公募资管产品,完善投顾、基金代销等配套机制。
私募基金业务
- 推动私募基金监管统一化,鼓励长期资本投资。
- 弱化对私募基金管理人的限制,强化信义义务,提升行业活力。
- 明确创业投资基金定义,出台差异化监管政策和税收优惠。
-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私募基金统一登记及交易市场。
课题组名单
| 项目 | 执笔专家 | 机构 |
|---|---|---|
| 总报告 | 邓寰乐 | CWM50特邀研究员 |
| 银行分报告 | 银行专题组 | 无具体人名 |
| 证券分报告 | 魏星 | CWM50特邀研究员 |
| 保险分报告 | 段胜辉 |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战略研究总监 |
| 信托分报告 | 辛伟 | 中粮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前总经理、CWM50特邀观察员 |
| 公募基金分报告 | 吕红 | 通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
| 私募基金分报告 | 汪澍 | 紫荆资本法务总监 |
咨询专家
- 张灼华(美国投资公司协会亚太区总裁、香港证监会前行政副总裁)
- 刘燕(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CWM50学术成员)
- 田轩(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副院长)
- 陈卓(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助理教授)
- 汪其昌(上海对外经贸大学金融管理学院副教授)
- 德地立人(原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
- 张旭阳(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CWM50专业成员)
- 蒋健蓉(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副所长)
- 薛竞(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调研单位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金杜律师事务所
秘书处
| 职务 | 姓名 | 机构 |
|---|---|---|
| 负责人 | 刘喜元 | CWM50秘书长 |
| 执行负责人 | 单福 | CWM50高级研究总监 |
| 学术秘书 | 贾辉 | CWM50副秘书长 |
| 学术秘书 | 宋爽 | CWM50研究员 |
| 综合秘书 | 尹绮琳 | 通力律所律师 |
| 综合秘书 | 李佳澎 | 中国邮储银行总行分析师 |
| 综合秘书 | 邹星光 |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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