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19-上交所-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说明_10页_841kb
报告摘要
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本文件为上海市北高新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该审核说明旨在确认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确保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主要观点
- 审核目的:确认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2023年11月修订)》的要求。
- 管理层责任:公司管理层负责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资料,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编制符合监管规定,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
- 注册会计师责任: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确保其无重大错报。
- 审核结论: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编制的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监管要求,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内容无重大不一致。
关键信息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单位:万元)
|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
| 营业收入金额 | 102,175.80 | - | 126,296.25 |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257.69 | - | 966.78 |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0.25% | - | 0.77% |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 - | - | -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 | 133.46 | 服务收入、办公设备出租 | 817.90 | 服务收入、办公设备出租 |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 | 124.23 | 利息收入 | 148.88 | 利息收入 |
| 3. 新增贸易业务收入 | - | - | - | - |
| 4. 与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收入 | - | - | - | -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收入 | - | - | - | -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收入 | - | - | - |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257.69 | - | 966.78 | -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 - | - |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 - | - |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01,918.11 | - | 125,329.47 | - |
扣除项目分析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包括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销售材料、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
- 2023年度扣除金额为133.46万元,上年度为817.90万元。
-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
- 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新增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
- 2023年度扣除金额为124.23万元,上年度为148.88万元。
-
新增贸易业务收入:2023年度无相关扣除。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收入:2023年度无相关扣除。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收入:2023年度无相关扣除。
-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收入:2023年度无相关扣除。
扣除后营业收入
- 2023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01,918.11万元,占原营业收入的99.75%。
- 上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25,329.47万元,占原营业收入的99.23%。
使用说明
- 本专项审核说明仅供市北高新2023年度报告披露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本说明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应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以全面理解公司2023年度的营业收入构成及扣除情况。
附注
- 本审核说明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编号为中汇会专[2024]4168号。
- 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18日。
- 本文件中包含部分图片及非相关文字内容,可能为文档格式问题或附加信息,不影响核心财务数据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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