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上交所-立信事务所关于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报告_9页_647kb
报告摘要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总结
核心内容
长春一东离合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发布了其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该报告由注册会计师执行,旨在验证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是否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
主要观点
- 鉴证责任: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 注册会计师责任:注册会计师负责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进行鉴证,获取合理保证。
- 鉴证依据:鉴证工作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进行。
- 鉴证结论:注册会计师认为,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 报告使用限制:本报告仅供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
关键信息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数据
| 项目 | 本年度(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万元) | 具体扣除情况 |
|---|---|---|---|---|
| 营业收入金额 | 69,618.95 | 55,063.07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914.29 | 857.40 |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31% | 1.56% |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914.29 | 材料销售收入、租赁收入等 | 857.40 | 材料销售收入、租赁收入等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68,704.66 | 64,205.67 |
扣除项目分类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包括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
- 上年度与本年度扣除项目金额分别为857.40万元和914.29万元。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包括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交易产生的收入、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等。
- 上年度与本年度扣除项目金额分别为857.40万元和914.29万元。
-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收入
- 包括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本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为68,704.66万元。
- 上年度扣除后营业收入为64,205.67万元。
其他信息
- 注册会计师:报告由注册会计师签署,工作单位为河北中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日期:2024年4月24日。
- 报告限制:本报告仅供公司披露年度报告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结论
该鉴证报告确认了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合规性与真实性,为公司年度报告提供了支持。报告强调了营业收入扣除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助于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更准确地评估公司的经营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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