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18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_334页_6mb
报告摘要
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2017/2018)总结
核心内容
《2017/2018年度欧盟企业在中国建议书》由欧盟商会发布,旨在反映欧盟企业在华经营环境的现状,并向中国政府提出建议,以改善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环境和吸引外资的政策。
主要观点
- 中国承诺扩大对外开放:中国政府在2017年1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文件)展现了其进一步开放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环境和加强吸引外资的决心。
- 欧盟企业期待具体行动:尽管文件提出了总体政策目标,但欧盟企业对政策的落实持怀疑态度,认为在许多领域仍存在“承诺疲劳”现象。
- 对等原则尚未兑现:欧盟企业在中国仍面临市场准入障碍,而中国企业在欧盟投资则享受较少限制,这种不对等影响了双边投资关系的平衡。
- 政策落实缓慢:许多政策在执行层面进展缓慢,甚至出现壁垒提高的情况,尤其是在农业、食品和饮料、汽车行业和医疗器械领域。
- 监管和法律环境待改善:欧盟企业指出,中国在监管透明度、知识产权保护、数据跨境流动等方面仍有改进空间。
- 对等市场准入是关键:欧盟商会呼吁中国采取对等措施,以确保欧盟企业在中国享受与本地企业同等的市场准入和政策待遇。
关键信息
一、总体建议
- 扩大对外开放:中国应继续推动服务业、制造业和采矿业的外资准入放宽,确保政策的一致性。
- 公平竞争环境:应确保所有企业在市场中享受公平待遇,包括研发、标准制定、政府采购等领域。
- 吸引外资:应简化外资管理程序,避免设立过多限制性政策,推动全国统一负面清单制度。
二、横向议题建议
- 合规与商业道德:应加强政策的透明度和一致性,避免对欧盟企业设置额外限制。
- 环境:应确保环保政策适用于所有企业,避免双重标准。
- 财务与税务:应简化税务程序,提高透明度,避免不一致的税务政策。
- 人力资源:应改善劳动法规,提高人才吸引力,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 知识产权: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确保欧盟企业能够公平地在中国市场运营。
- 中小企业:应为欧盟中小企业提供更好的市场机会和政策支持。
- 投资:应推动对等投资环境,减少不必要的限制。
- 法律和竞争:应确保法律体系的公平性,推动竞争政策的透明化。
- 研发:应确保研发政策对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支持创新。
- 标准与合格评定:应推动标准化工作的开放性,让外资企业能够平等参与。
- 质量与安全服务:应确保质量与安全标准适用于所有企业,避免歧视性政策。
三、商品贸易
- 农业、食品和饮料:中国对食品出口的监管政策存在与国际惯例不符的问题,例如对低风险食品要求官方证书,增加了进口成本和行政负担。
- 汽车行业:新能源汽车政策中的积分制度和过渡期设置被认为对欧洲企业不公平,限制了其市场准入。
- 化妆品:应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推动更公平的竞争环境。
- 能源:应推动碳市场的发展,加强国际合作。
- 医疗器械:应改善市场准入和政策透明度,避免对外资企业的不公平对待。
- 石化、化工与炼油:应推动更开放的政策,促进公平竞争。
四、服务贸易
- 航空航天:应加强国际合作,推动技术交流。
- 建设:应放宽外资参与标准制定的权限。
- 供热:应推动市场化改革,提高透明度。
- 信息与通信技术:应加强数据跨境流动的政策透明度,避免限制外资参与。
- 网络安全:应推动网络安全政策的透明性和一致性,确保外资企业能够公平参与。
- 物流:应改善物流政策,促进公平竞争。
- 国际班轮运输:应推动更开放的运输政策,促进贸易自由化。
五、金融服务
- 银行与证券:应推动外资银行和证券公司在中国市场的公平准入。
- 消费金融与非银行金融机构:应放宽外资参与的限制,推动市场开放。
- 保险业:应推动外资保险机构在中国市场的公平准入。
六、论坛建议
- 企业社会责任:应加强政策透明度,确保所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
- 政府事务:应加强与欧盟企业的沟通,推动政策落实。
- 市场营销与传讯:应改善市场信息的透明度和传播。
- 制造业:应推动公平竞争,避免对欧盟企业的限制。
- 采购:应推动公平采购政策,确保外资企业与本地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七、政府机构名称索引
-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推动对外开放政策和制造业改革。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负责推动标准化工作的开放性。
- 国家外汇管理局:负责推动跨境资本流动的透明度和沟通。
-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和药品监管政策的执行。
-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推动制造业和科技政策的落实。
- 商务部:负责推动外资政策的执行和市场准入改革。
附件
- 《商业信心调查》:显示欧盟企业对中国政策落实持怀疑态度,认为监管障碍和不公平待遇影响其投资信心。
- 《中国制造2025》:应确保政策适用于所有企业,避免对外资企业的歧视。
-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版)》:应推动更开放的政策,避免限制性条款。
- 《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7年版)》:应推动更开放的政策,确保外资企业可以自由经营。
总结
欧盟企业对中国扩大对外开放和改善营商环境的承诺表示欢迎,但也指出许多政策尚未落实,影响了其在中国的经营环境。欧盟商会呼吁中国政府采取具体措施,确保欧盟企业在中国享受与本地企业同等的市场准入和政策待遇。同时,欧盟企业希望中国能够加强与欧盟的对等合作,推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的达成,以确保双边投资关系的公平性。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