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7-上交所-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_特殊普通合伙_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_3页_238kb
报告摘要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事务所监督职责报告总结
一、资质审查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大信事务所进行资质审查,包括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等方面的核查评价。委员会认为大信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所需的资质和专业能力。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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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前沟通
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事务所项目负责人及团队进行了审前沟通,审阅其年报审计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确保合理性,并保障年审工作正常进行。 -
审计期间监督
审计委员会与大信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听取审计调整事项、问题发现及相关进展,及时解决合规问题,审阅初步审计意见后形成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并监督其按时提交审计报告。 -
报告审核
收到审计报告后,委员会对财务会计报表进行表决,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核。
三、总结评价
审计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忠实、勤勉、独立、客观地履行监督职责,有效指导、协调并监督审计工作,推动公司内控建设与治理规范,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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