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畅通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情况的报告_2页_568kb
报告摘要
畅通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发行情况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畅通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本专项计划”)由我司于2015年12月14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递交申报材料,并于2015年12月17日获得上交所出具的无异议函,准予发行。本专项计划于2015年12月18日正式启动发行工作,最终于2015年12月23日完成设立并发布成立公告。
发行流程与时间节点
| 时间节点 | 相关工作 |
|---|---|
| 2015年11月16日 | 本专项计划报我司内核会审核 |
| 2015年11月18日 | 我司内核会表决同意发行 |
| 2015年12月18日 | 启动路演 |
| 2015年12月21日 | 簿记建档,确定发行价格,发送缴款及配售通知书 |
| 2015年12月22日 | 认购人签署《认购协议》及《风险揭示书》,并开始缴款 |
| 2015年12月22日 | 募集截止 |
| 2015年12月23日 | 专项计划正式设立,披露发行情况报告及成立公告 |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 合规性:本专项计划在发行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确保了发行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 投资者管理:在发行过程中,我司对投资者身份、财产与收入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偏好等进行了充分了解,确保投资者适当性。
- 风险揭示:我司向投资者进行了充分的风险揭示,并将《风险揭示书》及《认购协议》交由投资者签字确认,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决策权。
- 募集资金情况: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普通特殊合伙)验资,本专项计划募集资金总额为329,000,000.00元人民币,按每份额面值100元计算,折合3,290,000.00份。
- 参与情况:有效参与户数为7户,均为机构客户,显示了市场对本专项计划的认可。
- 成立公告:本专项计划符合法律法规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规定的成立条件,于2015年12月23日正式成立,并通过我公司网站发布了成立公告。
结论
畅通二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发行工作顺利完成,体现了我司在资产证券化业务方面的专业能力和合规意识。通过严谨的流程管理和充分的风险揭示,本专项计划成功吸引了7家机构投资者的参与,募集资金达3.29亿元人民币,为后续资产管理和资金运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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