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专利行业观察报告-常态化、制度化集采中的专利保护-八点健闻
报告摘要
我国医药产业在创新发展与专利保护间面临平衡挑战。创新药研发面临"专利悬崖"风险,仿制药存在侵权隐患,需通过制度设计实现创仿协同发展。新专利法引入药品专利纠纷早期解决机制,建立专利链接制度框架,通过专利信息登记平台与专利声明机制,将专利审查前置至药品审评审批环节。但该机制仍存在局限,部分专利类型未纳入审查范围,且专利前置审查程序缺失导致仿制药可能在纠纷未决时被纳入集采。
药品集采制度自2015年起实施,采用"带量采购、量价挂钩"模式,通过国家、省级及跨省联盟采购形成协同格局。集采过程中存在专利纠纷风险,一旦中标产品涉嫌侵权,可能引发涉及多方的法律纠纷。国家医保局已要求药品采购平台公示专利信息,但专项调查程序尚未建立,导致专利问题难以在源头把控。
当前药品专利侵权案件呈现技术复杂、审限长、损失大的特点。统计显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014-2020年受理医药专利案件702件,其中化合物专利侵权占比突出。仿制药企业因利益驱动存在铤而走险现象,原研药构建的"专利网"加剧侵权风险。专利地域性特点使出口药品可能面临跨国侵权问题,而专利保护期限补偿制度对延长创新药保护期具有重要价值。
完善专利保护需多维度施策:前端建立专利调查程序,要求集采品种公示专利信息,设置专利声明分类处理机制,区分核心与外围专利。后端需优化救济机制,包括引入临时禁令配套听证程序、明确侵权药品集采退出规则、建立信用惩戒体系等。同时应强化部门联动,统筹医保、药监、知识产权等多部门协同监管,构建覆盖药品上市、采购、使用的全链条保护体系。通过优化专利审查制度、规范仿制药申请流程、完善侵权追责机制,推动医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实现药品可及性与创新激励的平衡。现行制度虽已取得进展,但在专利纠纷前置处理、侵权认定标准、跨部门协作等方面仍需进一步完善,确保创新药企合法权益与公共用药需求的双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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