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_9页_783kb
报告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旨在规范企业进行石油天然气开采活动的会计处理及信息披露。准则涵盖了矿区权益、油气勘探、油气开发、油气生产以及相关资产减值与披露等关键环节,适用于油气开采活动,而不包括储存、集输、加工和销售等业务。
主要观点
1. 矿区权益的会计处理
- 定义:矿区权益是指企业在矿区内进行油气勘探、开发和生产的权利,分为探明矿区权益和未探明矿区权益。
- 初始计量:矿区权益取得成本应资本化,包括申请或购买取得的成本。
- 后续支出:维持矿区权益的支出(如探矿权使用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租金)应计入当期损益。
- 折耗方法: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计提折耗,折耗率根据产量和可采储量计算。
- 减值处理:
- 探明矿区权益按《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处理。
- 未探明矿区权益至少每年进行一次减值测试,且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
2. 油气勘探的会计处理
- 定义:油气勘探是指为识别勘探区域或探明油气储量而进行的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钻探等活动。
- 勘探支出分类:
- 钻井勘探支出:包括探井、详探井、评价井等。
- 非钻井勘探支出:包括地质调查、地球物理勘探等,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 钻井勘探支出处理:
- 若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相关支出结转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
- 若未发现,扣除净残值后计入当期损益。
- 若部分井段发现,仅有效井段的支出结转,无效部分计入损益。
- 若未能确定是否发现,可在完井后一年内暂时资本化。
- 后续处理:若一年后仍无法确定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需判断是否满足进一步勘探条件,若满足则继续资本化,否则费用化。
3. 油气开发的会计处理
- 定义:油气开发是指为取得探明矿区中的油气而建造或更新井及相关设施的活动。
- 开发支出资本化:开发支出应根据用途分别资本化,作为井及相关设施的成本。
- 成本构成:
- 钻前准备支出
- 井的设备购置和建造支出
- 提高采收率系统支出
- 矿区集输、处理、储存等设施支出
- 区分钻井类型:
- 钻至现有已探明层位的支出为油气开发支出。
- 钻至未探明层位的支出为钻井勘探支出,按勘探准则处理。
4. 油气生产的会计处理
- 定义:油气生产是指将油气从油气藏提取到地表,以及在矿区内收集、拉运、处理、现场储存和矿区管理等活动。
- 生产成本构成:包括矿区权益折耗、井及相关设施折耗、辅助设备折旧及操作费用。
- 折耗方法: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折耗率根据产量和可采储量计算。
- 辅助设备处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 矿区废弃义务:若满足预计负债条件,应确认为预计负债并增加井及相关设施账面价值;否则,废弃时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关键信息
- 矿区权益取得:申请或购买取得的成本应资本化,后续维护费用计入损益。
- 勘探支出:钻井勘探支出需根据是否发现探明经济可采储量进行资本化或费用化处理。
- 开发支出:资本化为井及相关设施成本,需区分钻井类型。
- 生产成本:包括折耗、折旧及操作费用,折耗方法需根据产量和可采储量确定。
- 资产减值:探明和未探明矿区权益均需进行减值测试,且未探明矿区减值不得转回。
- 信息披露:企业需在附注中披露油气储量、矿区权益取得及勘探开发支出、资产账面价值及折耗方法等信息。
结构清晰点
- 矿区权益:定义、初始计量、折耗与减值
- 油气勘探:定义、支出分类、处理规则
- 油气开发:定义、支出资本化、成本构成
- 油气生产:定义、成本构成、折耗方法、辅助设备处理、矿区废弃义务
- 信息披露:附注中应披露的关键信息
附注披露内容
- 油气储量年初、年末数据
- 当期矿区权益取得、油气勘探和开发支出总额
- 探明矿区权益、井及相关设施的账面原值、累计折耗和减值准备
- 辅助设备及设施的账面原价、累计折旧和减值准备及其计提方法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