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2011-10-21-EBA-comments-on-ED-Effective-date-of-IFRS-9_2页_146kb
报告摘要
EBA对IFRS 9强制生效日期的评论总结
核心内容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于2011年11月21日发布了一封关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IFRS 9强制生效日期》(ED/2011/3)的评论信。EBA强调了在银行业和金融行业中推广高质量会计和披露标准的重要性,并关注IFRS 9对IASC 39的替代及其对财务报表透明度和可比性的影响。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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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IFRS 9强制生效日期的延迟表示欢迎
EBA支持IASB将IFRS 9的强制生效日期推迟至2015年1月的决定,因为原定时间表下IFRS 9的重要阶段尚未完成。 -
呼吁尽快完成IFRS 9项目
尽管延迟生效日期,EBA仍希望IASB能够尽快完成IFRS 9的制定,以确保金融机构和其他实体能够在2015年1月顺利应用该标准的所有阶段。 -
质量与时间的平衡
EBA敦促IASB在加快项目进度的同时,不降低最终标准的质量。如果有必要,应重新评估资源分配和优先事项,以兼顾质量和时间目标。 -
欧盟生效日期的依赖性
在欧盟范围内,IFRS 9的强制生效日期将取决于欧洲委员会对该标准的正式批准。因此,IASB的最终决定需在这一背景下进行考量。 -
统一标准生效日期的建议
在2011年1月的评论信中,EBA曾强调应尽可能统一多个标准的实施日期。特别是IFRS 9和保险合同标准,应具有相同的生效日期,以避免保险资产与负债之间的会计错配。 -
欧盟层面的比较要求不适用
对于在2012年1月之前应用IFRS 9的实体,其在IFRS 9中的比较要求在欧盟层面不适用,因为IFRS 9尚未被欧盟正式批准。
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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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的重要性:EBA认为,有效的日期对从旧标准过渡到新标准至关重要,需仔细考虑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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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与一致性:EBA建议IFRS 9与保险合同标准同步实施,以减少会计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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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时间的必要性:EBA认为需要充足的时间来实施IFRS 9,以确保其在2015年1月能够顺利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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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与时间的权衡:EBA希望IASB能够在保证标准质量的前提下,加快项目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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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批准机制:EBA指出,IFRS 9在欧盟的生效日期将取决于欧洲委员会的批准,因此需在这一背景下评估最终决定。
联系方式
如对EBA的评论有任何疑问,可联系Andrea Enria先生(EBA主席)或其技术小组协调人Mr. Colinet。联系方式如下:
- Mr. Colinet
电话:+32.2.220.5247
结论
EBA的评论反映了其对高质量会计和披露标准的承诺,以及对金融行业透明度和市场纪律的重视。EBA支持IASB对IFRS 9生效日期的延迟决定,但同时也希望IASB能够尽快完成该标准的制定,并确保其在欧盟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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