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07-华宝证券-_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_点评报告_预期之内平稳落地_理财子公司或迎政策红利_11页_953kb
报告摘要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点评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2018年9月28日,银保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理财新规”),标志着银行理财业务监管细则趋于明确,有助于稳定市场预期,推动理财业务的规范发展和转型。该办法延续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资管新规)的基本精神,主要聚焦于打破刚兑、净值化转型、非标期限匹配及过渡期安排等方面。
主要观点
- 监管精神延续:理财新规延续了资管新规的核心要求,如打破刚兑、净值转型、期限匹配等,市场不确定性得以缓解。
- 细则明确: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正式稿在投资范围、穿透管理、流动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进一步细化,与同类资管产品监管标准保持一致。
- 理财子公司政策红利预期增强:虽然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尚未发布,但从答记者问中透露的信息来看,未来理财子公司在销售起点、销售渠道、分级产品、非标投资等方面可能享有更多政策支持。
- 短期对股市影响有限:新规虽为公募理财进入股市扫清了制度障碍,但短期内由于股市赚钱效应弱、理财资金风险偏好低、老产品整改压力大等因素,资金大规模入市可能性较低。
关键信息梳理
一、理财新规正式稿要点
| 项目 | 内容 |
|---|---|
| 适用范围 | 主要规范非保本理财业务,保本产品按结构性存款或其他存款管理;理财子公司业务将遵循后续管理办法。 |
| 投资范围 | 明确允许投资于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如ABN),丰富了理财资产配置选择。 |
| 穿透管理 | 向上识别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底层资产,删除了对个人投资者引入的限制,避免歧义。 |
| 流动性管理 | 公募开放式理财产品需持有不低于5%的流动性资产,包括活期存款,以增强流动性保障。 |
| 销售管理 | 引入24小时投资冷静期,适用于私募产品,有助于客户决策,但增加销售难度。 |
| 产品分类 | 区分公募与私募,以及按资产类别(固收类、权益类等)和产品形式(开放式、封闭式)分类。 |
| 集中度管理 | 投资大额存单不再豁免集中度限制,监管对流动性风险更加审慎。 |
| 非标投资 | 非标投资需期限匹配,且受集中度限制(10%),与自营贷款管理标准一致。 |
| 委外投顾 | 明确理财投资合作机构需为金融机构或监管认可的其他机构,为私募基金合作预留空间。 |
二、对市场的影响
- 稳定市场预期:理财新规落地有助于消除市场不确定性,推动理财业务规范化,对市场情绪产生积极影响。
- 整改节奏加快:新规发布后,理财整改步伐可能加快,但短期内交易摩擦仍可能对市场造成一定冲击。
- 资产配置偏好:短期内,银行理财更倾向于配置中短久期利率债和高等级信用债,以满足流动性与安全性的需求。
- 股市资金入市受限:尽管制度障碍已消除,但短期内公募理财资金难以大规模进入股市,主要受制于市场表现、风险偏好及产品转型期的限制。
三、理财子公司政策红利
- 监管更加灵活:理财子公司可能享受更宽松的政策,如降低销售起点、允许分级产品、拓宽销售渠道、允许直接投资股票等。
- 投研体系待完善:理财子公司成立和投研体系的建设仍需时间,短期内难以全面发挥政策红利。
- 与私募合作空间:答记者问中明确表示,未来理财子公司可与依法合规、符合条件的私募基金开展合作,为银行理财与私募基金的结合提供政策支持。
风险提示
- 交易摩擦加剧:理财整改和产品转型可能带来市场交易摩擦,影响市场流动性。
- 市场过度博弈监管:监管政策的不确定性可能引发市场对政策执行的过度解读和博弈。
- 老产品压降压力:存量预期收益型产品整改节奏加快,可能对市场造成短期冲击。
结论
《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的发布标志着银行理财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有助于推动理财业务向净值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尽管政策为理财子公司带来一定的政策红利,但短期内理财资金大规模进入股市的可能性较低。整体来看,新规在稳定市场预期、规范业务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其对市场实际影响仍需观察后续整改力度及理财子公司制度的落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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