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基山研究所】2024电力市场化改革与电价体系洞察_54页_1mb
报告摘要
分析总结
一、
二十三省启动电力现货市场(试)运行,新能源出力塑造现货价格峰谷形态
-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电力现货市场基本规则(试行)》。
- 山西、广东现货市场转入正式运行;山东、甘肃等省现货进入长周期结算试运行。
- 现货价格特性与新能源渗透率相关,午间低谷时段现货价格显著低于平均值。
二、
分时电价政策动态调整加快,现货价格对分时电价的指导作用凸显
- 全国33个省级电网颁布分时电价政策,近一年调整频次增加。
- 山东因现货价格波动动态调整峰谷时段及浮动比例。
- 部分地区分时电价浮动基数包括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等,组成为动态化。
三、
省级电力零售市场建设加强,用户范围扩大和多元市场主体是发展趋势,批零价格有效传导是发展方向
- 2023年扩大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范围,推动10千伏以下用户入市。
- 电力零售合同类型多样化:固定价格类、市场联动价格类、价格传导类。
- 广东售电公司数量增加,发电背景型企业主导市场。
四、
输配电价回归电网业务成本,线损费用和系统运行费用在电费中单列
- 《关于第三监管周期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输配电价按电压等级核定,系统运行费用单列。
- 容量电价机制按电压等级分级实施,需量电价比容量电价提髙。
五、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出台,重构发用电双方电费结构,支撑煤电角色转型
- 2023年11月发布《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从2024年起实施。
- 容量电价基于成本法,与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相关联,用户侧费用分摊按工商业用电量进行。
六、
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得到规范,新能源和储能主体或需调整市场策略
- 《关于建立健全电力辅助服务市场价格机制的通知》明确调峰、调频、备用市场规则。
- 调峰上限设于平价新能源项目电价,防止新能源倒挂补貼。
七、
新能源市场化交易规模增加,“报量报价”电量继续走低,新能源项目收益在现有市场规则设计下有保障,但长期面临市场化程度更高的价格冲击
- 2023年新能源市场化交易电量高达6845亿千瓦时,占总发电量47.3%。
- 全面市场化的目标推动新能源参与现货市场,部分地区优先发电小时数不断减少。
10、**
绿电与绿证市场持续扩容,短期内供需关系较为宽松
- 绿证核发范围扩大,绿电与绿证市场维持供大于求态势。
- 广东、浙江等省绿电交易电能量价格稳中有降,绿证价格降幅明显。
- 售电公司、零售市场等渠道参与绿电交易日益普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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