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REC-2017-02-CT-Rec-the-coverage-of-entities-in-a-group-recovery-plan_9页_283kb
报告摘要
详细总结:EBA关于集团恢复计划中实体覆盖范围的建议执行情况
核心内容
本文件为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的《关于集团恢复计划中实体覆盖范围的建议》(EBA/REC/2017/02)的执行情况汇总。该建议旨在确保集团恢复计划(Group Recovery Plan,GRP)涵盖所有关键实体,以增强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和韧性。文件列出了欧盟成员国、欧洲经济区(EEA)国家及欧盟机构对建议的执行情况。
主要观点
- 建议目的:确保集团恢复计划覆盖所有关键实体,特别是那些对当地市场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子公司。
- 执行时间:建议自2017年7月1日起生效。
- 执行情况:大多数成员国表示将遵守或计划遵守该建议,但部分国家未回应或明确表示不遵守。
关键信息
欧盟成员国执行情况
| 国家 | 监管机构 | 执行状态 | 说明 |
|---|---|---|---|
| 比利时(BE) | 国家银行比利时(NBB) | 计划遵守 | 2018年3月底前 |
| 保加利亚(BG) | 保加利亚国家银行 | 计划遵守 | 2018年第一季度末 |
| 捷克(CZ) | 捷克国家银行 | 遵守 | 2018年2月1日 |
| 丹麦(DK) | 丹麦金融监管局 | 遵守 | 2018年3月12日 |
| 德国(DE) | 德国联邦金融监管局(BaFin) | 遵守 | 2018年3月26日 |
| 爱沙尼亚(EE) | 爱沙尼亚金融监管局 | 遵守 | 2018年3月5日 |
| 希腊(EL) | 希腊银行 | 计划遵守 | 2018年6月30日 |
| 克罗地亚(HR) | 克罗地亚国家银行 | 计划遵守 | 首个恢复计划提交后 |
| 西班牙(ES) | 西班牙银行 | 遵守 | 2018年3月26日 |
| 法国(FR) | 法国银行监管局(ACPR) | 无回应 | 未在两个月内通知 |
| 意大利(IT) | 意大利银行 | 遵守 | 2018年3月21日 |
| 塞浦路斯(CY) | 塞浦路斯中央银行 | 无回应 | 未在两个月内通知 |
| 拉脱维亚(LV) | 拉脱维亚金融与资本市场委员会 | 计划遵守 | 2018年12月31日 |
| 立陶宛(LT) | 立陶宛银行 | 遵守 | 2018年3月19日 |
| 卢森堡(LU) | 卢森堡金融监管局(CSSF) | 遵守 | 2018年3月26日 |
| 匈牙利(HU) | 匈牙利中央银行 | 计划遵守 | 2018年9月30日 |
| 马耳他(MT) | 马耳他金融服务局(MFSA) | 遵守 | 2018年3月12日 |
| 荷兰(NL) | 荷兰中央银行 | 遵守 | 2018年3月6日 |
| 奥地利(AT) | 奥地利金融市场监管局 | 遵守 | 2018年3月16日 |
| 波兰(PL) | 波兰国家银行(KNF) | 不遵守 | 不同意建议对子公司和分行的同等处理方式,认为应为系统重要性子公司制定独立恢复计划 |
| 葡萄牙(PT) | 葡萄牙银行(Banco de Portugal) | 计划遵守 | 2018年11月30日 |
| 罗马尼亚(RO) | 罗马尼亚国家银行 | 遵守 | 2018年3月26日 |
| 斯洛文尼亚(SI) | 斯洛文尼亚银行 | 遵守 | 2018年3月15日 |
| 斯洛伐克(SK) | 斯洛伐克国家银行 | 遵守 | 2018年3月23日 |
| 芬兰(FI) | 芬兰金融监管局 | 无回应 | 未在两个月内通知 |
| 瑞典(SE) | 瑞典金融监管局 | 遵守 | 2018年3月23日 |
| 英国(UK) | 金融行为监管局(FCA) | 计划遵守 | 2018年5月1日 |
欧盟机构执行情况
| 机构 | 执行状态 | 说明 |
|---|---|---|
| 欧洲央行(ECB) | 遵守 | 2018年3月26日 |
EEA-EFTA国家执行情况
| 国家 | 监管机构 | 执行状态 | 说明 |
|---|---|---|---|
| 冰岛(IS) | 冰岛金融监管局 | 计划遵守 | 2018年H1期间 |
| 列支敦士登(LI) | 列支敦士登金融市场监管局(FMA) | 计划遵守 | BRRD纳入EEA协议后 |
| 挪威(NO) | 挪威金融监管局(Finanstilsynet) | 计划遵守 | 2019年1月1日 |
欧洲领土(根据TFEU第355(3)条)
| 地区 | 监管机构 | 执行状态 | 说明 |
|---|---|---|---|
| 直布罗陀(UK) | 直布罗陀金融服务委员会 | 无回应 | 未在两个月内通知 |
总结
该建议强调了集团恢复计划中对子公司和分行的不同处理方式,特别是对于系统重要性实体应制定独立的恢复计划。尽管大多数国家表示将遵守或计划遵守,但部分国家(如波兰、法国、塞浦路斯、芬兰)未明确回应或表示不遵守。波兰国家银行(KNF)特别指出,建议未充分考虑不同市场的特殊性,并认为应为系统重要性子公司制定独立恢复计划以保护当地金融市场的稳定。此外,建议中对联合决策的限制被认为与BRRD的规定不符,可能影响监管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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