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CP47-Draft-Guideline-on-data-collection-for-high-earners_4页_277kb
报告摘要
欧洲银行管理局关于高收入者薪酬数据收集的指南总结
核心内容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了关于高收入者薪酬数据收集的指南,旨在根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U)No 1093/2010》和《2006/48/EC指令》的要求,收集并披露欧盟范围内高收入员工的相关数据。该指南规范了数据收集、提交、分类和披露的流程,以提高透明度并支持监管机构的监督工作。
主要观点
- 法律依据:指南依据《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条例(EU)No 1093/2010》第16条以及《2006/48/EC指令》第22条(经《2010/76/EU指令》修正)。
- 数据收集对象:数据收集针对薪酬超过100万欧元的员工,即“高收入者”。
- 数据收集范围:数据需按业务领域(如投资银行、零售银行、资产管理、其他)分类,并包括固定薪酬、可变薪酬(包括即时和递延部分)、以及可变薪酬中的自愿养老金福利。
- 数据提交方式:机构需使用附件1提供的模板完成并提交数据。
- 数据提交对象:数据应提交给机构所在成员国的监管当局。
- 数据排除范围:非欧盟分支机构和非欧盟子公司(即使属于欧洲经济区母公司)不纳入数据收集范围。
- 数据分类规则:高收入者应根据其主要工作地点所在的成员国进行分类,若其工作涉及多个成员国,则按薪酬发放比例最高的成员国分类。
- 报告频率与截止时间:数据需每年提交一次,截止时间为当年6月30日。首次数据提交时间为2011年10月,涉及2010年的薪酬数据。
- 数据披露:EBA将在成员国层面披露数据,以反映欧盟及各成员国高收入者数量的年度变化,并揭示不同国家和集团总部之间的差异。
关键信息
数据提交要求
- 提交时间:每年6月30日前完成并提交数据。
- 提交内容:包括以下信息:
- 机构名称
- 数据所属成员国
- 按业务领域分类的高收入者人数
- “识别员工”人数(即明确为高收入者的员工)
- 固定薪酬总额(以百万欧元为单位)
- 可变薪酬总额(包括即时和递延部分)
- 可变薪酬中的自愿养老金福利总额
- 递延可变薪酬总额
适用范围
- 仅适用于欧盟成员国内的机构。
- 排除非欧盟分支机构和非欧盟子公司。
分类规则
- 高收入者应根据其主要工作地点所在的成员国进行分类。
- 若员工在多个成员国工作,按薪酬发放比例最高的成员国分类。
透明度目标
- EBA将按成员国披露数据,以反映高收入者数量的年度变化。
- 有助于识别不同地区和集团总部之间的差异。
过渡安排
- 首次数据提交时间为2011年10月,对应2010年的薪酬数据。
总结
本指南旨在加强欧盟范围内高收入员工薪酬数据的透明度和可比性,为监管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以监督银行的薪酬政策。通过统一的数据收集模板和明确的分类规则,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同时排除非欧盟实体,以聚焦于欧盟内的银行机构。数据的年度报告和披露机制有助于识别薪酬趋势和潜在风险,支持更有效的监管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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