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CP-2014-05-28CP-on-GL-on-the-data-collection-regarding-high-earners29_22页_615kb
报告摘要
总结:EBA关于高收入者数据收集的征求意见文件
核心内容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旨在更新其关于高收入者数据收集的指南,以符合《2013/36/EU指令》(CRD)中对报告要求的修订。该指南将用于指导成员国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在2013年财务年度之后的数据收集工作。
主要观点
- 更新背景:由于《2013/36/EU指令》对高收入者数据收集的要求进行了修改,EBA更新了其原有指南,以确保数据收集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 数据收集范围:EBA指南适用于所有在欧洲经济区(EEA)内设立的机构,包括非EEA总部的EEA分支机构。
- 数据分类:高收入者被划分为管理职位、控制职能、其他员工等类别,以更细致地反映其职责和业务影响。
- 数据提交格式:采用新的数据收集模板,要求按欧元100万的薪资区间进行报告,并包括薪资构成、业务领域、职责等详细信息。
- 数据质量控制:监管机构需对数据的完整性和合理性进行检查,EBA也将进行额外的质量控制。
- 报告频率和时间:金融机构需在每年6月30日前提交数据,监管机构需在8月31日前汇总并提交至EBA。
- 过渡安排:2013年绩效数据需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交至EBA。
- 数据发布:EBA将汇总并按成员国发布数据,用于分析高收入者数量及薪酬结构的变化趋势。
关键信息
1. 调查范围和定义
- 范围:数据收集范围涵盖所有在EEA内设立的机构,包括非EEA总部的EEA分支机构。
- 定义:高收入者是指每年总薪酬至少达到100万欧元的自然人。
- 排除情况:根据《575/2013号条例》第4(2)(c)条,某些公司被排除在外,除非它们被纳入受此数据收集影响的机构的合并范围。
2. 数据提交要求
- 提交对象:金融机构需将数据提交给负责其合并监督的监管机构。
- 数据格式:需按照附件I中的模板提交数据,数据应以欧元完整金额报告,不使用近似值。
- 多币种处理:若薪酬以其他货币支付,应使用欧盟委员会在报告年度12月使用的汇率换算为欧元。
- 提交时间:
- 金融机构需在每年6月30日前提交数据;
- 监管机构需在每年8月31日前汇总并提交至EBA。
3. 数据分类和责任划分
- 分类标准:高收入者被划分为管理职位、控制职能、其他员工等类别,以反映其对机构风险的影响。
- 责任分配:员工应被分配到其主要活动所在的业务领域或职能类别,避免重复报告。
- 跨区域员工:仅在EEA内进行主要活动的员工才被纳入数据收集范围,否则不报告。
4. 数据质量与验证
- 数据检查:监管机构需检查数据的完整性和合理性,确保正确汇总。
- EBA的验证:EBA将对汇总后的数据进行额外质量检查,并可能要求监管机构进行特定验证。
5. 模板与附件
- 附件I:提供了详细的数据收集模板,包括以下内容:
- 机构名称和集团名称;
- 所属EEA国家;
- 绩效年份;
- 薪资区间(如100万至1200万欧元);
- 各类别的员工数量(如高级管理人员、控制职能、其他员工);
- 各类别员工的薪酬总额(包括固定薪酬、可变薪酬、递延薪酬等);
- 补充信息(如离职补偿、多期薪酬安排等)。
6. 适用性与生效日期
- 生效日期:这些指南自2014年7月1日起生效。
- 替代旧指南:EBA于2012年7月发布的指南(EBA/GL/2012/05)被立即废止。
附件与咨询问题
附件I:高收入者薪酬信息
附件I为数据收集提供了详细的模板,包括以下关键数据字段:
- 机构名称;
- 所属EEA国家;
- 绩效年份;
- 薪资区间;
- 各类员工数量(如高级管理人员、控制职能、其他员工);
- 各类员工薪酬总额(包括固定、可变、递延薪酬);
- 补充信息(如离职补偿、多期薪酬安排)。
咨询问题
- Q1:指南的主题和范围是否足够清晰?
- Q2:提交给EBA的信息是否足够清晰?
- Q3:附件I中的模板是否适当且清晰?
- Q4:报告周期和具体报告金额是否足够清晰?
- Q5:所指示的时间段是否足够确保2013年的数据按照更新后的指南收集?
总结
该文件明确了EBA在高收入者数据收集方面的最新要求,强调了数据的准确性、一致性与透明度。同时,EBA鼓励相关方就指南的清晰度和适用性提出反馈,以进一步优化数据收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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