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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总结:欧洲银行委员会咨询实践声明
核心内容
欧洲银行委员会(CEBS)成立于2004年1月1日,由欧盟委员会通过第2004/5/EC号决定设立。其主要职责是为欧盟委员会提供银行监管方面的建议,推动欧盟指令在成员国之间的一致实施,促进监管实践的趋同,并加强监管合作。
为实现上述目标,CEBS采取了广泛的、开放和透明的咨询机制,以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的参与和意见被充分考虑。
主要观点
- 咨询对象:CEBS将咨询对象包括市场参与者(如银行、投资公司等)、消费者和其他终端用户,以及他们的代表协会。在特定情况下,咨询可能仅针对市场参与者和其代表协会。
- 咨询方式:CEBS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咨询,包括提供提交意见的机会、发布有理有据的咨询提案、进行初步影响评估、组织非正式讨论、举行公开听证会和圆桌会议,以及必要时与相关方进行双边会谈。
- 咨询时间安排:CEBS遵循标准时间表进行咨询,包括草案发布、公众意见征集、分析反馈和最终意见提交。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争议或临时授权),时间表将进行调整。
- 反馈机制:CEBS会认真考虑所有收到的反馈意见,并在适当情况下公开这些反馈。此外,CEBS会发布总结性文件,解释主要反馈意见并提供理由。
- 例外情况:在某些情况下,CEBS可以对标准咨询程序进行调整,例如涉及特定时间范围、第三方设定的时间、技术性修改或保密信息等。
关键信息
谁会被咨询
- CEBS通常会咨询所有相关方,包括市场参与者、消费者和代表协会。
- 咨询内容和时间表会通过互联网等适当渠道公开。
- 咨询范围涵盖国家、欧洲和国际层面。
咨询领域
- Level 2 事项:涉及对欧盟银行监管立法的实施建议。
- Level 3 事项:包括:
- 欧盟指令的一致应用;
- 成员国监管实践的趋同;
- 监管合作的加强;
- 信息交换安排的整体结构。
咨询模式
- 在收到欧盟委员会的授权后,CEBS会提供提交意见的机会。
- 发布有理有据的咨询提案,涵盖所有相关方面。
- 在提案中包含初步影响评估信息。
- 在必要时发布草案文件,以征求初步意见。
- 组建技术专家咨询小组进行非正式讨论。
- 采用多种方式进行咨询,如互联网、书面咨询、公开听证会、圆桌会议和双边会谈。
咨询时间安排
Level 2 标准时间表:
- 接收授权后4个月内完成咨询文件的起草;
- 3个月公众意见征集;
- 2个月分析反馈;
- 1个月准备最终意见并提交给欧盟委员会。
Level 3 标准时间表:
- 发布工作时间表;
- 准备咨询文件;
- 3个月公众意见征集;
- 2个月分析反馈;
- 1个月准备反馈文件和最终意见。
在涉及争议或临时授权的情况下,时间表将有所调整。
咨询后续处理
- CEBS将认真考虑所有反馈意见;
- 除非当事人提出异议,所有反馈意见将被公开;
- 将发布总结性文件,解释主要反馈意见;
- 若首次咨询反馈显著,或修订提案与原提案差异较大,将进行二次咨询;
- 所有正式提案和建议将被公开。
咨询程序的例外情况
- 在7月、8月或12月中至1月中期间,咨询周期将延长一个月;
- 若第三方设定较短时间表;
- 若无时间限制;
- 若收到临时授权而非正式授权;
- 若咨询内容仅影响特定市场参与者;
- 若涉及保密信息;
- 若对已进行公开咨询的指南、标准或建议进行有限修改或草稿修改。
附录:指南、标准和建议的修改程序
- 一般原则:所有对CEBS指南、标准和建议的修改都应遵循Level 3事项的标准咨询流程。
- 例外情况:
- 有限修改:如因法规变更或补充现有指南而进行的修改;
- 草稿修改:如修正拼写错误、删除重复内容、补充遗漏等。
- 修改决策:
- CEBS将决定修改是否为有限或草稿性质;
- 修改提案将提交给咨询小组;
- 若为有限修改,将进行一个月的公开咨询;
- 若为草稿修改,将提交CEBS成员进行两周审批;
- 所有修改都将记录并公开,包括修改前后的版本对比、反馈文件和决策理由。
结论
CEBS的咨询实践强调开放性、透明度和多方参与,以确保监管建议的科学性和可接受性。通过灵活的时间安排和明确的例外规定,CEBS能够在不同情境下有效开展工作,同时保持监管建议的稳定性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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