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FSB全球金融稳定委员会_Principles_for_Cross_5页_77kb
报告摘要
FSF Principles for Cross-border Cooperation on Crisis Management 总结
核心内容
FSF(金融稳定论坛)制定了一套关于跨境危机管理合作的高级原则,旨在通过国际合作,预防和应对可能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影响的金融危机。这些原则强调了各国监管机构、央行和财政部之间的协作,特别是在处理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金融机构时。
主要观点
- 危机管理目标:核心目标是防止严重的国内或国际金融不稳定,从而保护实体经济。在实施干预措施时,需考虑对公共财政的影响。
- 国际合作必要性:尽管危机管理属于国家主权范畴,但随着金融体系的跨境互动增加,国际合作变得至关重要。
- 信息共享与透明度:各国监管机构应主动分享关键信息,包括金融机构的结构、系统性影响评估、应急资金安排和可能阻碍协调解决的因素。
- 协调机制建设:应建立共同支持工具,如统一的评估语言、信息清单、协调行动文件和经验库,以提升跨境危机应对能力。
- 应急计划与准备:鼓励金融机构制定并定期更新应急计划,确保其在危机中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同时协调各国监管机构对这些计划的评估。
- 解决障碍与推动改革:应识别并消除跨境危机解决中的实际障碍,必要时将问题提交至国际组织,推动更广泛的制度改进。
关键信息
一、准备阶段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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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支持工具:
- 包括FSF原则、关键数据清单、统一的系统性影响评估语言、协调行动文件和经验库。
- 这些工具有助于提升跨境危机应对的效率和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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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会议机制:
- 各国监管机构应至少每年召开一次会议,讨论特定金融机构在危机中可能遇到的协调障碍。
- 会议由主监管机构(Home authorities)牵头,涉及相关国家的监管机构、央行和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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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共享义务:
- 各国应确保在危机管理准备过程中,向所有具有系统重要性的国家提供相关信息。
- 信息包括集团结构、与金融体系的联系、应急资金安排及法律框架对协调解决的潜在阻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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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计划的制定与更新:
- 鼓励金融机构制定应急计划,包括可被破产管理人使用的资料。
- 计划应包含对可能国家监管措施的假设,如“隔离”(ring-fe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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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协调障碍:
- 各国应合作消除跨境危机解决中的实际障碍。
- 若发现对其他金融机构具有普遍影响的问题,应提交至FSF及其他国际组织(如BCBS、IOSCO、CPSS、IAIS等)。
二、危机管理阶段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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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解决方案:
- 尽可能寻求国际协调的解决方案,以减少危机对其他国家金融体系和实体经济的冲击。
- 解决方案主要由最直接相关国家的监管机构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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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性影响评估共享:
- 各国应共享系统性影响评估结果,使用事先达成一致的评估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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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信息共享:
- 在危机初期,应尽可能自由地与相关监管机构共享信息,前提是不损害危机解决的成功可能性,并遵守保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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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通计划协调:
- 为确保公众对危机处理的理解,应与受影响国家的监管机构共享公共沟通计划。
总体目标
通过上述原则和措施,FSF希望增强各国在面对跨境金融机构危机时的协调能力,确保危机管理措施既有效又公平,同时维护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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