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603-广发证券-银行行业专题报告_联合授信强化事前管理_约束顺周期过度授信对经济的扰动_10页_553kb
报告摘要
银行业专题报告总结:联合授信机制与企业去杠杆
核心内容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8年6月1日印发《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旨在通过建立联合授信机制,强化对大中型企业的授信事前管理,约束顺周期过度授信行为,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推动企业去杠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主要观点
1. 联合授信机制的目标与适用对象
- 目标:防范个别企业重大信用风险事件对银行体系构成冲击,推动企业去杠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 适用对象:主要针对债权人数量多、债务规模大、外部风险影响广的大中型企业。
- 标准:
- 对在3家以上银行业金融机构有融资余额,且合计融资余额在5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应建立联合授信机制;
- 对在3家以上有融资余额,且合计在20~50亿元之间的企业,可自愿建立联合授信机制。
- 适用范围有限:符合监管标准的企业不足全部企业的千分之一,影响范围相对较小。
2. 联合授信机制的创新与意义
- 区别于以往机制:
- 不同于授信集中度管理:集中度管理针对单一银行对单一企业的授信风险,而联合授信机制针对多家银行对同一企业过度授信的问题。
- 不同于债委会机制:债委会机制用于风险发生后的债务重组与资产保全,而联合授信机制注重事前控制与事中监测,形成全流程风险防控体系。
- 解决信息不对称: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减少银行之间因信息割裂导致的授信不审慎行为。
- 抑制顺周期过度授信:在经济上行期,防止企业高负债扩张;在经济下行期,避免流动性风险集中爆发,增强金融系统稳定性。
3. 联合授信机制的运作方式
- 建立联合授信委员会:由多家债权银行组成,负责信息共享、风险评估与额度管理。
- 牵头银行职责:
- 组织成员银行协议签署;
- 制定机制制度;
- 监测融资台账,设置风险预警线;
- 协调风险处置和联合惩戒。
- 银企协议内容:
- 企业需披露真实财务信息;
- 企业可自主选择融资对象;
- 企业不得在未获授权情况下进行重大融资或担保。
- 融资台账管理:
- 包括联合授信额度、实际融资情况、剩余额度、违约情况等;
- 由牵头银行统一维护并共享。
4. 风险防控与处置机制
- 风险预警状态触发条件:
- 实际融资达到联合授信额度的90%;
- 出现重大不良资产、债券违约等事件;
- 企业外部环境或内部治理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发偿债困难。
- 风险处置措施:
- 联席会议审议应对方案;
- 对新增融资采取审慎审批;
- 对企业可能违约的情况,可组建债权人委员会进行债务重组和资产保全。
5. 惩戒与监督机制
- 违规处理:
- 对违规成员银行,可通过协议进行内部惩戒;
- 对违规企业,可采取联合惩戒,包括列入失信名单、推送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
- 监管与自律结合:
- 银行业协会负责信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 银行业监管机构负责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处罚。
关键信息
- 试点要求:
- 各银监局应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试点企业名单备案;
- 试点企业数量原则上不少于10家,计划单列市或经济总量较小的省份可适当减少。
- 过渡期安排:
- 对于存量融资超过联合授信额度的企业,应设立达标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
- 过渡期内,由联合授信委员会协商确定退出次序。
- 政策协同:
- 联合授信机制与央行扩大MLF担保品范围政策相辅相成,共同支持小微企业、绿色经济、三农领域融资。
溢出效应
- 联合授信机制通过约束大企业过度融资,释放低效信贷资源,有助于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压力;
- 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金融资源使用效率和经济运行质量。
风险提示
- 流动性冲击超预期;
- 利率波动超预期;
- 经济增长超预期下滑;
- 政策调控力度超预期。
附件说明
- 附件1:《银行业金融机构联合授信管理办法(试行)》全文,共42条,分为六章,涵盖机制目标、管理架构、风险防控、预警处置、惩戒监督及附则等内容。
- 附件2:监管负责人对《办法》的答记者问,进一步说明了政策背景、内容、适用对象、组织安排、运作机制及与债委会机制的关系。
总结
联合授信机制是监管层为防控企业信用风险、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推动企业去杠杆而推出的重要举措。其通过信息共享、额度控制、风险预警、联合惩戒等手段,实现对大中型企业授信行为的事前管理,有效防止多头融资和过度授信,增强银行体系的稳健性,同时为中小企业融资创造更多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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