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01-中国银河-对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和优先股试点的点评_22页_4mb
报告摘要
研究报告总结:2013年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与优先股试点
核心内容
2013年11月30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同时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这些政策的出台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改革的进一步深化,核心方向包括市场化、法制化、强化信息披露和保护投资者权益。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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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背景
- 改革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化、市场化。
- 市场情绪向好,为IPO重启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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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亮点
- 市场化:减少行政审批,发行定价、配售机制由市场决定,审核时间缩短至3个月内。
- 法制化:强化信息披露责任,建立更严格的监管与稽查联动机制。
- 强化信息披露:提高审核透明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 投资者保护:调整配售比例,引入个人投资者参与定价,控制“炒新”行为。
- 发行方式优化:引入主承销商自主配售机制,加强网下报价约束,提高新股发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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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影响
- 市场将逐步向成熟市场接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减少投机行为。
- 券商受益于IPO重启,同时面临更高的业务要求。
- 优先股和现金分红政策有助于稳定蓝筹股估值,推动市场结构优化。
- 借壳上市标准提升,与IPO趋同,减少壳资源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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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趋势
- 市场逐步向注册制过渡,但短期内仍以信息披露和制度完善为主。
- 未来可能推出T+0交易、个股期权等机制,提升市场效率。
- 退市制度将逐步完善,促进优胜劣汰。
关键信息
优先股试点
- 适用范围:优先股发行主体包括上市公司及非上市公众公司。
- 特征:优先股股东享有优先分配利润和剩余财产的权利,但表决权受限。
- 交易与登记:优先股可在证券交易所、新三板等平台交易,集中登记存管。
- 税收与监管:优先股股息可作为免税收入,证监会将加强监管,防止违规行为。
现金分红政策
- 监管重点:明确现金分红政策,要求上市公司在章程中制定并披露。
- 决策机制:董事会需研究论证分红政策,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
- 实施要求:公司需严格执行分红政策,对未分红或分红不足的情况进行说明。
借壳上市
- 标准等同IPO: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一致,避免监管套利。
- 创业板禁借壳:创业板定位为创新型、成长型企业,不支持借壳上市。
投资建议
市场走势
- 改革憧憬延续,市场将呈现结构性行情。
- 蓝筹股和行业龙头因低估值、高分红将获得重估机会。
- 成长股将经历分化,优质成长股将受到市场青睐。
板块配置建议
- 蓝筹重估:银行、电力、水务、铁路运输等传统行业龙头。
- 成长优选:具备优质业务和成长潜力的创业板企业。
- 券商受益:IPO重启为券商带来业务机会。
- 优先股受益:金融、公用事业等现金流稳定行业。
附录要点
- 附录一:历史IPO重启前后市场表现。
- 附录二:证监会关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详细意见。
- 附录三:国务院优先股试点指导意见。
- 附录四: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监管指引。
- 附录五:借壳上市审核标准与IPO等同。
评级体系
- 行业评级:推荐(行业指数超越交易所指数20%及以上)、谨慎推荐(超越10%-20%)、中性(与交易所指数相当)、回避(低于10%)。
- 公司评级:推荐(公司股价超越分析师覆盖股票平均回报20%及以上)、谨慎推荐(10%-20%)、中性(相当)、回避(低于10%)。
总结
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和优先股试点的推出,标志着中国资本市场改革进入实质性阶段。改革以市场化和法制化为核心,强化信息披露和投资者保护,推动市场向成熟方向发展。短期可能带来一定心理冲击,但长期来看,有助于提升市场质量、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投资者信心。蓝筹股和优质成长股将受益,券商和优先股相关企业也将迎来发展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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