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08-毕马威-中国税务快讯_海关发布新的_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_企业应加强海关归类内控管理以适应新法要求_3页_259kb
报告摘要
中国税务快讯总结 - 第三十一期 二零二一年十月
核心内容
2021年9月18日,中国海关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公告2021年第252号),并将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修订是为了适应海关“放管服”改革、化验机构调整、全国通关一体化改革以及对接WTO《贸易便利化协定》的需要,旨在提升商品归类的准确性与统一性,优化口岸营商环境,强化税收征管质量。
主要观点
- 法规背景:现行《归类管理规定》和《海关化验管理办法》自2007年和2008年施行以来,本次修订是在原有框架下进行的局部调整和完善,以确保法规的稳定性。
- 修订目的:通过统一归类标准,提高法规内容的准确性和清晰度,为企业提供更便利的通关环境,同时加强海关监管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 新规意义:新规定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了更明确的法律依据,有助于企业更好地理解和应对海关归类工作,减少潜在的关务风险。
关键信息
商品归类管理范围与依据
- 第二条:新增了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可以作为商品归类的参考依据,增强了归类工作的科学性。
- 第八条:明确了企业需提供外文资料的中文译文,并对译文内容负责,提高了归类工作的国际适应性。
商业秘密保护
- 第十条:扩大了涉商业秘密资料的范围,包括未披露信息或保密商务信息,同时取消了事前申请的限制,允许企业以书面方式提出保密要求,提升了企业与海关之间的协作效率。
化验、检验的引入
- 第十一条:新增了海关可以依据化验、检验结果进行商品归类的规定,增加了归类依据的多样性与权威性。
- 第十二条至第十七条:吸收了原《海关化验管理办法》的内容,进一步明确了取样化验的流程与要求。
归类裁定与预裁定
- 第二十条:删除了原办法中关于预归类的规定,明确了归类行政裁定和预裁定需按相关规定办理。
- 第二十三条:新增了海关总署可对商品归类决定进行修改并对外公布的规定,增强了法规的灵活性与适应性。
毕马威建议
- 加强学习与内控管理:企业应深入理解新规定内容,加强自身海关归类工作的内控管理,以适应海关改革要求。
- 合理运用预裁定制度:企业应适时进行商品归类预裁定,提前明确税率与监管条件,避免归类争议带来的风险。
- 利用第三方专业机构:建议企业与第三方专业机构合作,获取专业指导与支持,提升归类管理的规范性和确定性。
- 引入信息化管理手段:毕马威推出了智能化归类管理平台(KCCP),支持归类数据的批量复核、二次确认审批、操作留痕等功能,有助于企业高效管理归类流程,提升整体合规水平。
企业应对措施
- 企业应重视商品归类的合规性,加强内部关务审计,确保申报准确。
- 建议企业积极应用预裁定制度,提前进行成本核算与业务规划。
- 在遇到海关化验、检验要求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必要,避免不必要的通关延误。
- 利用信息化平台,提升归类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信息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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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总结所载资料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任何特定情况的专业意见。
- 请企业在实际操作中结合自身情况,咨询专业关务顾问,确保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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