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2012-03-13EBA-comments-ED-2011-6-Revenue-from-Contracts-with-Customers-_3页_193k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EBA对IASB《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征求意见稿的评论
核心内容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于2012年3月13日对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的《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收入》(ED/2011/6)征求意见稿进行了评论。EBA认为该标准在会计准则的一致性方面具有积极意义,尤其在跨行业收入确认的统一上。然而,由于银行行业的收入主要来源于金融工具,因此该标准对银行业整体影响有限。
主要观点
- 对会计准则一致性的支持:EBA支持IASB努力实现不同行业收入确认标准的一致性,认为这对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建立具有积极作用。
- 对银行业影响的评估:EBA指出,银行的大部分收入来源于金融工具,而这些工具在标准的适用范围内被排除,因此该标准对银行业整体影响较小。
- 评论范围的限制:由于影响有限,EBA仅在附录中对与银行监管相关的问题提出具体意见,未对标准进行全面评论。
关键信息
1. 应用指导的建议
- 关于金融工具的收入确认:EBA支持IASB在IFRS 9中加入相关指导,特别是关于与金融工具相关的收入确认,如起始费用和承销费用。
- 多标准覆盖的合同:EBA支持IASB在ED/2011/6中提出的处理多标准覆盖合同的意图,认为有助于提高会计处理的清晰度。
2. 定义的调整
- 有效利率法的定义调整:EBA注意到IFRS 9将取代IAS 39,并将IAS 39中的有效利率法定义纳入IFRS 9。
- 股息的定义:EBA支持IFRS 9和IAS 39中对股息的定义,但认为应进一步明确其他类型利润分配的定义及会计处理。
3. 收入确认的限制
- 变量考虑金额的限制:EBA对ED/2011/6中关于“合理保证”(reasonably assured)的定义表示担忧,认为基于经验和判断的收入确认可能造成不当的收入确认。
- 示例分析:示例IE 13(例14)中,收入确认依据客户续保的平均年限,EBA质疑此方法是否恰当,并建议采用其他方法如按时间比例摊销。
4. 收入分配的建议
- 单独售价的使用:EBA支持将交易价格分配给单独履约义务的基于单独售价的方法。
- 残余法的应用:EBA欢迎标准中对残余法在价格高度不确定时的适用性进行说明。
- 折扣与或有支付的处理:EBA支持标准中对折扣、或有支付和交易价格变更的分配限制进行明确。
5. 客户信用风险的处理
- 信用风险不再计入交易价格:EBA支持将客户信用风险从交易价格中排除,认为这有助于提高财务报表的透明度。
- 依据IFRS 9进行处理:EBA指出,实体应依据IFRS 9(或未采用IFRS 9的实体依据IAS 39)处理客户信用风险的影响。
- 收入与未收回金额的区分:EBA认为,收入与未预期收回金额的分开列示是一种清晰且适当的处理方式。
总结
EBA对IASB的《与客户签订的合同产生的收入》征求意见稿总体持支持态度,但强调该标准对银行行业的直接影响有限。EBA主要关注与银行监管相关的具体问题,如金融工具的收入确认、股息处理、变量考虑金额的限制及客户信用风险的处理,并建议进一步细化相关应用指导以确保会计处理的可比性和透明度。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