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2009-06-17-28CEBS-CL-DP-Revenue-recognition29_4页_97kb
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关于客户合同中收入确认的讨论文件初步观点
核心内容
本讨论文件由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发布,旨在探讨客户合同中收入确认的模型。欧洲银行监管委员会(CEBS)作为欧盟银行监管机构的代表,对该讨论文件表示欢迎,并提出了一系列针对银行行业收入确认问题的评论和建议。
主要观点
1. 适用范围的讨论
- CEBS认为,金融工具本身不应包含在收入确认模型的适用范围内,因为它们涉及不同的经济现象。
- 金融工具(如根据IAS 32和IAS 39定义的工具)是产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合同,而客户合同则涉及实体向客户交付资产(商品或服务)并获得对价的交易。
- CEBS建议IASB在制定收入确认模型时,应继续排除金融工具、保险合同和租赁合同,除非这些合同包含服务元素。
2. 对现有标准的协调
- CEBS指出,当前IAS 18与IAS 39之间存在交叉引用,例如:
- IAS 18要求使用IAS 39中的有效利息法确认收入。
- IAS 18附录中提到三种类型的金融服务费用,包括与有效利率相关的费用、服务提供期间的费用和执行重大行为的费用。
- CEBS认为,应保留现有测量规则,并重点解决这些交叉引用问题,以提高财务报告的清晰性和一致性。
3. 关于股息确认的建议
- CEBS关注股息确认的处理方式,认为根据IAS 18,股息应在股东获得支付权利时确认。
- 他们担忧新模型中关于权利和履约义务的处理可能影响股息的确认方式,建议IASB进一步讨论此问题,并维持现行的确认原则。
4. 对“控制”概念的澄清
- 根据讨论文件,实体在转移资产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 CEBS认为,“控制”的定义不够明确,尤其在金融服务的背景下,需明确控制权是随服务提供逐步转移,还是在服务全部完成时转移。
- 建议IASB对“控制”进行正面定义,以确保财务报告的一致性和可理解性。
5. 关于权利计量的讨论
- 讨论文件提出,权利应基于交易价格进行计量,但未对权利的计量方式提出初步观点。
- CEBS认为,权利的计量需要进一步探讨,特别是涉及时间价值、不确定对价和非现金支付等因素。
- 建议IASB在后续工作中考虑这些复杂因素。
6. 关于预付成本的确认
- CEBS指出,讨论文件未涉及预付成本(如抵押贷款代理人的初始佣金)的确认和计量问题。
- 他们认为,这一问题值得进一步研究,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完整性与透明度。
关键信息
- CEBS强调收入确认模型应适用于所有行业,以提高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和可理解性。
- 他们支持IASB与金融行业机构合作,探讨嵌入服务的金融工具的收入确认影响。
- 建议IASB明确“控制”的定义,保留现有金融工具测量规则,并进一步研究权利计量和预付成本确认问题。
CEBS联系方式
- Didier Elbaum(CEBS财务信息专家小组主席):+33.1.4292.5801
- Ian Michael(英国FSA会计子组负责人):+44.20.7066.7098
附录说明
附录中详细列出了CEBS对收入确认模型的一般性评论,包括对适用范围、控制、权利计量、预付成本等议题的进一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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