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CEPS欧洲政策研究中心_Bail_9页_224kb
报告摘要
总结:State Aid与银行纾困程序中的Bail-in规定是否符合系统性稳定?
核心内容
本研究探讨了欧盟在银行纾困程序中引入的“Bail-in”机制(即在银行资本不足时,优先让股东和次级债权人承担损失)与国家援助政策之间的协调性,以及其对系统性稳定的影响。研究重点在于确认这些规定是否在当前欧洲银行体系转型过程中能够有效维护金融稳定,同时避免对投资者信心造成不必要的冲击。
主要观点
- Bail-in机制的引入:2013年7月,欧洲委员会发布新的《银行援助指南》,要求在银行需要资本注资前,优先通过资产处置、债务转换等方式进行内部重组,以减少对公共资金的依赖。
- 统一的银行纾困框架:随后,欧盟理事会和欧洲议会通过了《银行恢复与处置条例》(BRRD)和《单一恢复与处置机制条例》(SRR),建立了统一的银行危机处理规则。对于参与单一监督机制(SSM)的成员国,这些规则将由单一纾困委员会(SRB)执行。
- Bail-in的适用范围:根据SRR和BRRD,Bail-in机制适用于银行资本不足或存在潜在资本缺口的情况。在危机情况下,银行的股东和次级债权人需首先承担损失,且不得比正常清算时遭受更大损失(即“no creditor worse off”原则)。
- 系统性稳定与投资者信心:研究指出,在当前欧盟银行体系整合过程中,Bail-in机制可能引发市场对资本不足银行的恐慌,从而影响投资者信心。然而,委员会的政策框架已经包含足够的保护措施,以防止系统性风险的扩大。
- 协调机制:SRR规定,所有涉及公共援助的决策需事先由欧洲委员会根据《欧盟运行条约》第107条进行审查。SRB在制定纾困方案时,需与委员会保持协调,确保政策的一致性与透明度。
关键信息
- Bail-in的实施条件:
- 当银行无法维持运营时,SRB可直接行使Bail-in权力。
- 公共援助需在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 次级债权人应在股东之后承担损失,但不得比正常清算时更差。
- 协调机制的运行:
- SRB制定的纾困方案需提交欧洲委员会审查。
- 若委员会认为该方案不符合市场规则,SRB需重新评估并调整。
- 对系统性稳定的影响:
- 尽管Bail-in可能引发市场担忧,但现有框架已包含足够保障措施。
- 银行的资本补充计划和重组措施有助于维持系统性稳定。
- 例外情况:
- 对于有资本缺口但尚未陷入危机的银行,可接受临时性、预防性的公共援助,如国家担保或市场价资本注入。
- 若Bail-in可能危及金融稳定或造成不成比例的后果,委员会可酌情放宽要求(点45)。
建议
- 进一步澄清政策:欧洲委员会需在向银行体系过渡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如何应用相关标准,以减少市场对政策不确定性的担忧。
- 避免过度强调个案评估:尽管每个案件需独立评估,但应避免给人以政策僵硬的印象,以免影响市场信心。
- 保持政策灵活性:在应对不可预见的金融稳定性问题时,应保持一定的政策弹性,确保系统性风险不会被低估。
结论
总体而言,Bail-in机制与国家援助政策在原则和实践中是相互一致的,并且已经包含足够的保障措施以维护系统性稳定。然而,在当前仍脆弱的金融环境中,政策的透明度和一致性对市场信心至关重要。因此,委员会应在向银行联盟过渡的过程中,进一步明确和沟通相关规则,以减少市场对Bail-in的误解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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