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EBA-CP-2014-09-Consultation-paper-on-Guidelines-Article-432-and-Article-433-CRR-disclosures_38页_655kb
报告摘要
总结:EBA关于材料性、专有性和保密性及披露频率的咨询文件
核心内容
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了一份咨询文件,旨在就《欧盟资本要求条例》(CRR)第8部分中关于材料性、专有性、保密性以及披露频率的拟议指南征求意见。该文件由EBA于2014年6月13日发布,要求在2014年9月13日前提交反馈意见。
主要观点
1. 指导原则与目标
- 指导原则:确保市场纪律的有效运作,提高披露信息的透明度和一致性。
- 目标:解决不同机构对披露豁免(如材料性、专有性、保密性)的不同解释和缺乏透明度的问题。
- 平衡:在满足用户信息需求与避免机构因披露而受到不利影响之间取得平衡。
2. 材料性(Materiality)的定义与应用
- 材料性是指披露信息的缺失或错误可能影响用户决策。
- EBA认为,材料性应包含足够的细节,包括定性信息。
- 指南强调机构应根据具体情况评估哪些信息是材料性的,并需明确说明不披露的原因。
3. 专有性与保密性(Proprietary and Confidentiality)
- 专有性:指披露信息可能损害机构的竞争力。
- 保密性:指机构有合同义务或法律义务保持某些信息的机密性。
- 机构可以基于这些概念决定是否不披露某些信息,但需说明不披露的理由。
4. 更频繁的披露频率
- 根据CRR第433条,机构可选择在年度以外的频率披露信息,但必须至少每年披露一次。
- EBA发现许多机构已自愿采用季度披露,即使没有强制要求。
- 指南旨在提高披露频率的一致性,并确保关键信息的及时性,例如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杠杆率、风险暴露和模型参数等。
5. 指南适用范围
- 指南适用于所有需遵守CRR第8部分披露要求的机构。
- 为确保一致性,指南将材料性、专有性和保密性的评估标准统一。
- 不强制所有机构进行更频繁的披露,仅针对特定机构(如大型机构、资产规模超过一定标准的机构)提出更频繁披露的要求。
关键信息
1. 指南草案的背景
- CRR第8部分是巴塞尔协议III在欧盟的实施,旨在提高金融机构透明度。
- 当前机构对披露豁免的使用存在差异,导致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
- EBA希望通过指南统一标准,确保披露信息相关性高、透明度强。
2. 指南内容结构
- 标题I:主题、适用范围和定义
- 标题II:披露豁免的适用流程和内部安排
- 标题III:材料性评估的考虑因素
- 标题IV:专有性和保密性评估的考虑因素
- 标题V:更频繁披露的必要性评估
- 标题VI:披露豁免的披露要求
- 标题VII:更频繁披露的具体要求
- 标题VIII:最终条款和实施安排
3. 指南实施与反馈机制
- 指南将通过三个月的公众咨询最终确定,截止日期为2014年9月13日。
- 参与者需通过EBA网站提交反馈意见,反馈内容应明确、有依据、并指出具体问题。
- 保密反馈需在咨询表中声明,并可能受到EBA的进一步咨询。
4. 指南的适用性与灵活性
- 指南提供了统一的框架,但允许机构根据自身情况灵活应用。
- 机构需说明不披露信息的理由,并确保用户能够理解其决策过程。
- 指南不改变财务报表和年度报告的披露制度,仅适用于CRR第8部分的披露要求。
指南草案的实施标准
1. 更频繁披露的适用机构
- 大型机构:包括:
- 某一司法管辖区的前三大机构
- 总资产超过30亿欧元
- 过去四年总资产占本国GDP的20%
- 根据CRR第429条,总敞口超过200亿欧元
- 这些机构应考虑季度或半年度披露关键信息。
2. 更频繁披露的信息内容
- 季度披露:资本结构、资本充足率(RWA和资本要求)、资本比率、杠杆率
- 半年度披露:IRB敞口(按内部等级分类)、模型参数、自有资金披露
3. 指南的制定依据
- 考虑了欧盟成员国的现有法规、机构披露实践、国际标准(如巴塞尔委员会)和相关机构的建议(如ESMA、IASB)。
- 指南旨在增强披露信息的可比性和一致性,同时避免披露过度。
结论
EBA希望通过这些指南提升市场纪律的有效性,确保披露信息透明、相关且一致。指南将为金融机构提供统一的评估框架,并鼓励更频繁披露关键信息,以满足利益相关者的合理需求。最终指南将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根据公众意见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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