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07-上交所-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_3页_218kb
报告摘要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总结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以下3名成员组成:
- 独立董事:张伟华、沈鸿烈
- 副董事长:缪志强
委员会成员均按照相关规定履职,确保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1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3次会议,全体委员均亲自出席。会议内容主要包括:
- 审议公司2020年度审计计划
- 审议2020年度报告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
- 审议公司提交的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及相关说明
- 审议审计会计师的初步审计意见及审计报告定稿
- 对相关议题发表意见并签署会议决议
会议的召开体现了审计委员会对财务报告和审计工作的高度重视。
三、主要工作内容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长期聘用的审计单位,工作表现良好,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并一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
建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单位。 -
审核审计费用
天衡2020年度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 -
沟通审计相关事项
与天衡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重大事项。 -
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符合职业准则。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 审阅并认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可行性。
- 督促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执行计划。
- 对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
- 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 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 认真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确认其真实、完整、准确。
- 未发现财务报告存在欺诈、舞弊、重大错报等行为。
- 公司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会计政策变更或会计判断事项。
- 未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 公司治理结构及制度较为完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监管规定。
- 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
- 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等机构运作规范,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 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
5. 协调沟通工作
- 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之间的沟通,提升审计效率。
- 通过听取双方意见,推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在最短时间内完成相关审计任务。
四、总结
审计委员会在2021年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积极履行监督、评估、指导和协调等职责,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表现良好,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财务报告无重大问题,为公司规范运作和股东权益保障提供了有力支持。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