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4-上交所-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_4页_336kb
报告摘要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总结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成员组成,包括独立董事张伟华、沈鸿烈和副董事长缪志强。其中,张伟华先生担任主任委员,具有会计学副教授职称,具备较强的专业背景。
二、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如下: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
| 2022年1月7日 | 审议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及时间安排事项 | 确定了2021年度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报告出具时间。 |
| 2022年2月23日 | 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事项 | 一致通过所有议案,并同意将年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
| 2022年8月28日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事项 | 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三、主要工作内容
1. 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 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长期聘用的审计单位,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且一贯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 建议聘请或更换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继续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 审核审计费用:2021年度实际支付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与公司披露情况一致。
- 沟通审计事项:就审计范围、计划、方法等与天衡进行了充分沟通,未发现重大事项。
- 总体评价:天衡在审计期间勤勉尽责,符合职业准则要求。
2. 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 审阅并认可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可行性。
- 督促内部审计机构按计划执行,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 审阅内部审计报告,未发现重大问题。
3. 审阅财务报告并发表意见
-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未发现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
- 未发现重大会计差错调整、会计政策变更或重大会计判断事项。
- 公司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4. 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 公司治理结构及制度较为完善,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 公司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及内部管理制度。
-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运作规范,切实保障公司及股东权益。
- 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要求。
5. 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
- 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沟通。
- 旨在提高审计效率,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完成。
四、总体评价
2022年度,审计委员会严格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主要工作包括:
- 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支持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 监督并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天衡的工作表现;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确保其真实、完整和准确;
- 评估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确认其符合监管要求;
- 协调内外部审计沟通,提升审计效率。
审计委员会成员张伟华、沈鸿烈、缪志强均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地完成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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