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CP38_DBG_6页_95kb
报告摘要
总结:Deutsche Börse Group 对 CEBS 关于 CRD II 第 106(2)(c) 和 (d) 条款的咨询意见
核心内容
Deutsche Börse Group(DBG)参与了欧洲银行管理局(CEBS)关于《资本要求指令》(CRD II)第 106(2)(c) 和 (d) 条款实施指南的咨询,旨在为信用机构在特定业务场景下的大额风险敞口(Large Exposures, LE)豁免提供更清晰的解释。DBG 的核心业务涉及证券结算、衍生品交易、清算和托管,其运营模式与传统银行不同,主要服务于其他金融机构,且现金流动具有高度的不确定性。
主要观点
- 业务特点:DBG 的业务主要集中在证券结算((I)CSD)领域,涉及大量现金流动,且流动性需求在交易日中随时可能产生。
- 流动性风险:由于现金流入流出无法准确预测,DBG 的大额风险敞口可能在交易日结束前超过 25% 的限额。
- 豁免条款适用性:现有 CRD II 第 106(2)(c) 条款的豁免范围有限,需进一步扩展以涵盖所有可能的敞口类型,尤其是与清算和托管相关的现金抵押品。
- 监管挑战:基于交易日的现金流而非期末账户余额进行监管,存在实际操作困难,需采用原则性方法进行风险管理和报告。
- 对现有条款的建议:
- 修正第 21 段的措辞,使其更全面地反映现金流的不确定性。
- 将“其他敞口”纳入豁免标准的“敞口来源”部分,以更准确地描述业务本质。
- 取消对“相同或更高信用质量”的限制,以适应实际市场操作的困难。
- 采用原则性方法处理敞口期限问题,而非依赖会计数据。
- 增加对现金抵押品的豁免说明,尤其是针对清算所(CCP)的抵押品,其可能持续超过一个交易日。
关键信息
业务背景
- DBG 的业务模式以证券结算、清算和托管为主。
- 客户可能在交易日中进行频繁的现金流动,包括短时(如当日)的结算线使用和现金留存。
- 现金流动无法准确预测,导致敞口可能在交易日中超过 25% 的限额。
- 清算所(如 Eurex Clearing AG)的业务模式也受到 CRD II 的影响。
建议内容
- 第 21 段:应更全面地描述现金流的不确定性,包括内部和外部的现金流动。
- 第 22 段:
- 建议将“服务类型”作为豁免标准的标题,而非“交易类型”。
- 豁免范围应包括所有与客户活动相关的敞口,而不仅仅是“延迟收款”。
- 建议将“非完全可控敞口”作为豁免标准的一部分,包括未实现的现金流和因技术或外部因素导致的敞口。
- 提出对“敞口期限”采用原则性方法,而非依赖会计数据。
- 第 24 段:建议与第 22 段一致,使用“服务类型”而非“交易类型”作为标题。
- 现金抵押品豁免:建议明确现金抵押品在满足特定条件(如与 (I)CSD 服务相关、来自客户活动、无固定期限)时可豁免大额风险敞口限制。
结论
DBG 认为,当前 CRD II 第 106(2)(c) 条款的豁免范围不足以涵盖其业务模式,建议对相关条款进行调整,以更准确地反映其实际运营情况和流动性管理需求。同时,建议采用原则性方法进行监管和报告,以适应其高度依赖现金流的业务特性。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