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律师事务所:2024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估值定价与业绩对赌_50页_2mb
报告摘要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估值定价与业绩对赌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估值定价及业绩对赌的复杂机制,具体要点如下:
估值定价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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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价基准:
- 发行股份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80%(如停牌前20/60/120个交易日均价)。
- 若首次董事会后6个月内未召开股东大会,定价基准日需重新确定为该决议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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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调整机制:
- 授予董事会设置调价方案的权利,需明确触发条件并保护股东权益,通常附带双向调整。
- 调整需经股东大会授权,并由独立财务顾问和律师事务所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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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评估:
- 常用方法包括收益法、市场法、资产基础法,国资交易需按资产评估结果定价或允许审计值定价(如内部重组)。
- 过渡期损益归属按评估方法确定,收益法情况下多要求归属上市公司,国资交易需审慎。
对价股份发行与调整
- 定价基准日与价格有效期:
初始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若股价大幅波动可调整,但需股东会批准。 - 调价方案要求:
调整机制需基于市场和行业指数,保护中小股东权益,并充分披露影响及决策过程。
国资交易特别规则
- 国资转让定价需高于评估值或市场参照价的较高者,特殊情况下直接协议转让可灵活定价。
- 非公开协议转让中,若涉及资源整合或主业变更,价格可参考合理估值结果或特定财务指标如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等。
业绩对赌的核心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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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场景:
- 基于收益法(如未来收益预期)估值的交易必须设置业绩对赌;
- 标的资产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等可能采用假设开发法或收益现值法,需对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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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主体与方式:
- 主体通常为交易对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补偿形式包括股份或现金,优先用股份补偿,不足用现。
- 重组上市交易中,补偿股份需达到发行总量的90%,其余部分需追加补偿,方式包括二级市场购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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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赌期限与计算:
- 业绩补偿期不得少于3年;补偿公式涉及累积净利润差异或期末减值测试,根据收益法、现值法、市场法不同计算方式差异化。
- 年度逐年补偿或期满一次性计算,交易中如为房地产、矿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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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措施:
- 业绩承诺方需确保对赌股份可被用于补偿,禁止质押等;
- 对赌协议可变更的情形包括不可抗力,但涉及国有资产需履行相应程序。
补充说明
- 反向对赌:在控制权交易中常见,如国资收购时由原民营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自身业绩承诺,补偿方式多样。
- 豁免情形:未导致控制权变更的交易通常可协商取消对赌,但监管实务中需谨慎对待以规避风险。
该文件由环球律师事务所提供,旨在为法律专业人士提供并购重组估值与对赌条款的系统梳理,总结内容依据上文规则提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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