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商联讯: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2022-2023)_114页_3mb
报告摘要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2022-2023)总结
1 概述
本书分析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面临的政府征收、不公正待遇、安全保护等六大类风险,系统梳理了投资条约实体保护与争议解决机制,并结合调研数据探讨了161个投资仲裁案件。
2 投资条约保护要义
2.1 适用范围
- 时间范围:生效后的新老投资受保护,部分投资需向东道国证明投资存续事实
- 地域范围:多数限定在条约另一方领土内,关注“有效控制”问题
- 投资界定:涵盖直接/间接投资、合同权利、特许权、债券、前期费用等
2.2 核心实体保护
- 征收补偿:要求按公平市场价值补偿,适用“持续经营折现法”计算损失
- 公平公正:必须避免东道国措施使投资者合理期待落空
- 安全保护:包含治安保护与法律保护,对战乱事件有差异化赔偿标准
- 国籍待遇:非歧视原则,允许通过国家合同/仲裁地选择获得更好保护
2.3 仲裁同意范围
- 中国老条约仅允许征收相关仲裁,近年条约多数限定特定争议类型
- 可通过国籍筹划扩大条约适用或选择能源宪章等多边条约
3 投资仲裁机制
3.1 程序要件
- 冷静期:多数投资条约要求先行协商,未按要求可能但无需中止程序
- 争端筛选:需忽视当地救济、禁止回转条款、岔路口条款等
- 仲裁员选择:需考虑专业能力、倾向性、时间和费用
3.2 费用控制
- 律师费采用小时计费/风险代理,机构费用包含登记费/管理费
- 通过联合代理、风险控制和第三方出资降低整体成本
4 调研结论
4.1 风险分布
- 政策风险:21%遭国有化,41%遇间接征收,40%遭政策歧视
- 项目领域:能源、基建、可再生能源风险最高
- 损失规模:8家企业预估损失超5亿美元
4.2 争议解决
- 国内协商首选,74%考虑谈判,29%倾向国际仲裁
- 主要障碍:担忧报复(49%)、费用(47%)和条约缺失(24%)
- 仲裁意愿:61%因司法不公倾向仲裁,仲裁信息普及不足(69%知晓国际大案)
附录
- 中国现行有效的161个投资条约清单
- 183个投资仲裁案件梳理表(含申请人国籍、争端领域、程序进展等)
- 北京仲裁委员会《国际投资仲裁规则》亮点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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