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律师事务所-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114页_3mb
报告摘要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2022-2023)总结
核心内容概述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2022-2023)由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与LexisNexis律商联讯联合发布,旨在帮助中国企业提高运用投资条约和投资仲裁维护境外投资合法权益的能力。蓝皮书系统分析了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的现状、遭遇的政治风险类型及应对策略,重点探讨了投资条约的适用范围、实体保护条款及投资仲裁的程序。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一、中国企业境外投资现状
- 投资规模持续增长:2021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净额达1,788.2亿美元,累计存量达27,851.5亿美元,涵盖所有国民经济行业。
- 地域分布:对外直接投资主要集中在亚洲(63.6%),其次为拉丁美洲(25%)、欧洲(4.8%)、北美洲(3.6%)等。
- 对外承包工程:2021年营业额达1,549.9亿美元,新签合同额达2,584.9亿美元,主要分布在亚洲、非洲、欧洲、拉丁美洲及大洋洲。
- 投资者类型:国有企业是对外直接投资的主力军,占比达51.6%;对外承包工程中,国有企业也占据主导地位。
二、中国企业遭遇的政治风险
- 直接征收:21%的企业遭遇直接征收,包括资产被剥夺、特许权被提前取消等。
- 间接征收:41%的企业遭遇间接征收,如进出口限制、价格管制、高额罚款、税收增加等。
- 不公正对待:41%的企业表示曾遭遇东道国的不公正对待,包括行政许可不公、司法不公、歧视性措施等。
- 未提供保护与安全:13%的企业表示曾遭遇东道国未提供充分保护或安全。
- 战争及政治暴乱:19%的企业遭遇战争条款所禁止的情形,如内乱导致损失。
- 不履行承诺:29%的企业表示东道国未履行其协议或承诺,造成严重损失。
三、投资条约的作用与适用
- 投资条约的组成:包含适用范围、实体保护条款、争议解决程序。
- 适用范围:
- 时间范围:投资条约适用于条约生效后或之前持续的行为,以及终止前的投资。
- 地域范围:适用于缔约一方投资者在缔约另一方领土内的投资。
- “投资”范围:包括资产、股份、合同权利、知识产权、特许权、债券等,需具备“投资特征”。
- “投资者”范围: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部分投资条约扩展至第三国设立但由中国控制的法人。
- 适用问题:部分投资条约未涵盖港澳地区,需特别注意;新老条约适用存在争议,需根据“时际管辖权”判断。
四、投资仲裁的实践与趋势
- 国际投资仲裁增长迅速:自1966年《华盛顿公约》生效以来,投资仲裁案件数量激增,2011-2020年年均达73件。
- 主要被诉国:发展中国家或转型经济体占62%,阿根廷、委内瑞拉、西班牙、埃及等为高发国家。
- 胜诉率与执行:投资者胜诉率接近49%,大多数仲裁裁决可强制执行,包括依据《华盛顿公约》和《纽约公约》。
- 中国投资者案例:
- 中山富诚诉尼日利亚案:仲裁庭支持投资者,判令尼日利亚支付5,560万美元赔偿。
- 北京城建诉也门案:仲裁庭驳回也门的管辖权异议,最终达成和解。
五、重要问题与建议
- 政治风险评估与保险:建议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并购买保险。
- 投资者国籍筹划:选择具有更高保护水平的东道国,以获得更优的条约保护。
- 国家合同注意事项:确保合同条款明确,并符合投资条约规定。
- 仲裁员选择与费用控制:合理选择仲裁员和代理方式,控制仲裁成本。
- 投资合法性要求:部分投资条约要求投资符合东道国法律,否则无法获得保护。
附件内容概要
- 附件一:调研答卷分析报告,总结企业遭遇风险的类型及应对措施。
- 附件二:中国签订的投资条约一览表,涵盖146个BIT及11个自由贸易协定。
- 附件三:中国大陆投资者提起的投资仲裁案件一览表,截至2023年4月共14件,6件已审结。
总结
《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保护蓝皮书》全面分析了中国企业在境外投资中面临的各类政治风险及应对机制。投资条约作为重要的法律工具,为企业提供了实体保护和争议解决途径,但其适用存在复杂性。企业需充分了解投资条约内容,合理选择国籍和适用条约,积极利用投资仲裁机制维护自身权益。随着中国对外投资的扩大,投资仲裁的使用将愈加频繁,企业应提高“维权”意识和法律能力,以应对日益复杂的投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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