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固收专题报告_CRM再现江湖_能否重整旗鼓__13页-1mb
报告摘要
CRM再现江湖,能否重整旗鼓?总结
核心内容
信用风险缓释工具(CRM)是一种用于管理信用风险的信用衍生产品,旨在通过风险转移机制,帮助投资者对冲信用风险。CRM包括CRMA、CRMW、CDS和CLN四种产品,分别适用于不同的市场参与者和交易需求。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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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M定义与作用
CRM的核心在于信用保护买方通过向卖方支付保费,将参考实体的信用风险转移至卖方。在约定时间内,若参考实体发生信用事件,卖方需按约定向买方支付损失。CRM有助于推动信用风险分担和定价市场化。 -
CRM发展受阻原因
CRM自2010年推出后,一度因配套制度不完善、产品流动性差、定价机制不成熟、资本缓释功能受限等问题而沉寂。信用债市场违约率低、CRM覆盖有限、卖方风险偏好与买方需求不匹配等因素也影响了其发展。 -
CRM产品特点与市场结构
当前CRM产品在复杂度、流动性、准入门槛和风险控制方面各有侧重。CRMW和CLN为凭证类产品,具有较高的流动性;CRMA和CDS为合约类产品,流动性较差。创设机构需为核心交易商,且需满足较高的净资产要求,市场准入门槛较高。 -
CRM发行重启与市场反应
2018年CRMW产品发行重启,但实际发行情况显示需求下降,投资者参与热情不足。产品定价不精确、认购主体受限、卖方风险偏好与买方需求不匹配等问题仍存在。 -
央行介入与市场信心
央行通过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提供初始资金支持,以提振市场信心。此举有助于缓解部分流动性压力,但长期市场化运行仍面临不确定性。 -
对债市的影响
CRM对信用利差的影响尚不明确,无法根本解决信用风险溢价上升的问题。对于民企信用债,投资者仍应保持谨慎,关注错杀标的,等待基本面触底的拐点信号。
关键信息
CRM产品类型及特点
| 产品 | 类型 | 参考债务 | 创设备案 | 买卖限制 | 风险控制 |
|---|---|---|---|---|---|
| CRMA | 合约类 | 单一标的债务 | 无备案要求 | 参与者对标的债务净买入/卖出不超过100% | 卖方净卖出不超过净资产500% |
| CRMW | 凭证类 | 单一标的债务 | 创设机构需为核心交易商,净资产≥40亿元 | 买入/卖出不超过100%,创设总规模不超过500% | 卖方净卖出不超过相关产品规模或净资产100% |
| CDS | 合约类 | 一项或多项债务 | 无备案要求 | 无明确限制 | 无具体要求 |
| CLN | 凭证类 | 一项或多项债务 | 创设机构需为核心交易商,净资产≥40亿元 | 无明确限制 | 无具体要求 |
CRM发展历史与现状
- 2010年CRMW首批发行,但后期发展缓慢,11年、16年仅发行1只产品。
- 2016年CRM产品体系扩展,新增CDS和CLN。
- 2018年CRMW重启发行,但实际发行情况显示需求下降,实际创设比例仅为58%,远低于10-16年的100%。
CRM对信用债市场的影响
- CRM有助于缓解流动性风险,但信用保护卖方风险偏好不足,无法满足买方对高风险标的的需求。
- 信用利差是否收窄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投资者需谨慎对待,寻找被低估的标的。
央行支持措施
- 提供初始资金支持,通过专业机构为民营企业发债提供增信。
- 引入风险共担机制,鼓励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参与。
- 增强信用保护卖方积极性,但未能解决产品定价和制度建设等根本问题。
风险提示
- 监管政策变动可能影响CRM发展。
- 产品定价不精确,市场参与者行为可能影响CRM的实际效果。
- 信用保护卖方群体有限,市场活跃度仍受制约。
附录简要说明
CDS在海外市场的发展经历了萌芽、过热和平稳阶段,主要由银行、投资银行、对冲基金和保险公司等机构参与。CDS的定价模型分为结构化模型和简约化模型,各有适用范围。目前CDS市场主要集中在投资级边缘,投机级CDS占比不高。
总结
CRM作为信用风险对冲工具,具有重要的市场意义,但在我国发展受限。尽管2018年CRMW发行重启,但其仍面临定价机制不完善、市场准入门槛高、资本缓释功能受限等问题。央行的介入虽有助于提振市场信心,但CRM的市场化运行仍需时间。投资者应保持谨慎,关注信用债市场的基本面变化,以寻找更优的投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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