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2014-10-24-BDIF-response-to-EBA-REC-2014-02_4页_2mb
报告摘要
总结:BDIF对EBA推荐的回应
核心内容
2014年10月24日,BDIF(Bulgarian Deposit Insurance Fund)向欧洲银行管理局(EBA)主席Andrea Enria致函,回应EBA于10月17日和22日发出的推荐意见。该推荐意见旨在确保保加利亚国家银行(BNB)和BDIF遵守《94/19/EC指令》的相关规定,特别是关于在银行被撤销执照后如何处理存款人索赔的问题。
主要观点
BDIF强调其作为存款保障基金的职责,不具有直接决定存款是否无法兑付的权力。根据欧盟法律,只有BNB可以依据《94/19/EC指令》第1(3)(i)条,作出关于银行是否无法偿还存款的决定。BDIF在BNB未作出相关决定前,不会采取任何行动,以免违反现行法律并影响金融稳定和法律确定性。
此外,BDIF指出,欧盟法律的直接效力仅在国家法院审理具体案件时才能适用。因此,除非有相关诉讼,BDIF将严格遵守本国法律进行操作。
关键信息
1. 推荐意见的核心要求
- BNB和BDIF应确保其行动符合欧盟条约第4(3)条和《94/19/EC指令》第1(3)(i)条和第10条。
- BNB的保守措施(2014年6月20日针对KTB,6月22日针对VCB)被视为判断存款不可用的依据。
- BDIF应在BNB未采取行动的情况下,邀请存款人提出索赔并按指令支付。
2. BDIF的职责与权限
- BDIF不是有权作出第1(3)(i)条决定的公共机构。
- 根据保加利亚法律,只有BNB可以撤销银行执照,因此BDIF必须依赖BNB的决定。
- BDIF在处理存款保障问题时,始终遵循BNB的指导。
3. BDIF采取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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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支付系统:BDIF在2014年6月12日、6月20日和10月3日使用KTB和VCB提供的数据进行支付系统测试,并向BNB和银行保守人提供反馈,建议修正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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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服务银行:根据《保加利亚存款保障法》(LBDG)第23(2)条,BDIF计划通过多个服务银行支付存款保障金额,为此制定了明确的选银行标准和程序,并提供了详细的操作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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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性保障措施:BDIF与财政部及银行合作,采取措施保障其债券组合的流动性。已与多家本地和外国银行就以政府债券为担保的逆回购协议进行洽谈,且这些银行表现出的意愿远高于BDIF债券的市场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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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缺口融资方案:
- 本地市场贷款/债券私募:BDIF正在探索通过本地市场发行债券或获得贷款来填补资金缺口,且已与财政部及其他机构进行讨论。
- 政府贷款:BDIF与财政部讨论了从政府借款的可能性,并在预算法修订建议中纳入了相关条款。
- 外国金融机构贷款:两家全球性银行和一家区域性银行表达了提供有政府担保的贷款意愿。
4. 保障系统稳定性
- 尽管存在资金缺口,BDIF认为其最终能够偿还贷款,因为其在银行破产程序中享有优先地位,并可通过欧洲复兴开发银行(EBRD)的备用信贷线维持存款保障系统的信心。
结论
BDIF承诺将继续在其权限范围内,努力确保存款人在KTB和VCB执照被撤销后,能在20个工作日内获得存款保障支付。若后续有重要进展,BDIF将在10个工作日内向EBA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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