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服务机构报告(第四期)_4页_1mb
报告摘要
国泰一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季度资产服务机构报告总结
一、核心内容概述
本报告为国泰一期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季度资产服务机构报告,报告期间为2014年12月3日至2015年3月4日。报告由国泰租赁有限公司(原资产服务机构)与齐鲁证券(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现计划管理人)共同编制。报告内容涵盖权利完善事件、基础资产回收情况、租赁款逾期及违约情况等多个方面。
二、权利完善事件及资产服务机构解任事件
(一)权利完善事件说明
以下权利完善事件已发生:
- 资产服务机构被解任
- 评级机构给予资产服务机构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低于BBB级
- 发生与原始权益人有关的丧失清偿能力事件
- 评级机构给予原始权益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低于BBB-级
(二)资产服务机构解任事件说明
以下资产服务机构解任事件已发生:
- 资产服务机构未能按时付款,且在回收款划转日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付款
- 资产服务机构停止经营或计划停止经营其全部或主要的租赁业务
- 发生与资产服务机构有关的丧失清偿能力事件
- 资产服务机构未能保持履行《服务协议》项下实质性义务所需的资格、许可、批准等
- 资产服务机构未能按时提交《季度资产服务报告》
- 资产服务机构严重违反《服务协议》项下义务或陈述与保证,且持续超过15个工作日
- 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合理认为发生与资产服务机构有关的重大不利变化
- 资产服务机构未能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后90个自然日内保管所有基础资产文件原件
三、基础资产回收统计
(一)按租赁合同统计
| 项目 | 金额(元) |
|---|---|
| 期初应收租赁款余额 | 989,985,911.54 |
| 当期应收租赁款 | 134,007,627.07 |
| 当期应收本金回收款 | 114,990,460.74 |
| 当期应收收入回收款 | 19,017,166.33 |
| 期末应收租赁款余额 | 855,978,284.47 |
- 合同总数:期初29份,当期终止3份,期末26份
(二)按实际发生数统计
| 项目 | 金额(元) |
|---|---|
| 期初应收租赁款余额 | 989,985,911.54 |
| 当期核销租赁款 | 134,007,627.07 |
| 当期收到的回收款(本金+收入) | 134,007,627.07 |
| 当期收到本金回收款 | 114,990,460.74 |
| 当期正常回收的本金 | 114,990,460.74 |
| 当期收到的收入回收款 | 19,017,166.33 |
四、租赁款逾期、退租及违约情况
(一)期末租赁款逾期情况
- 逾期情况未提供具体数据,表格为空
- 未提及逾期金额及占比
(二)逾期租赁款明细
- 表格为空,未提供具体逾期项目信息
(三)提前退租明细
- 表格为空,未提供具体提前退租项目信息
(四)合同变更明细
- 表格为空,未提供具体合同变更信息
(五)违约基础资产情况
- 表格为空,未提供违约基础资产的具体数据,包括新增违约笔数、未偿本金余额等
(六)诉讼/进展情况
- 表格为空,未提供具体诉讼项目信息
(七)不合格基础资产的赎回
- 表格为空,未提供被赎回基础资产的具体信息,包括承租人名称、赎回时间、金额等
(八)当期违约基础资产处置执行费用和扣除信息
- 表格为空,未提供违约基础资产处置的具体执行费用及回收金额信息
五、其他情况说明
- 当期基础资产未发生租赁物件运行不正常及保险赔偿等情况
六、附注
- 本报告为2015年3月4日编制
- 报告中部分表格未填写具体内容,可能涉及数据缺失或未发生相关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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