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9-上交所-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_8页_725kb
报告摘要
浙商证券关于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保荐总结报告书
核心内容概览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人,已完成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报告书总结了保荐人及神通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的工作内容、重大事项处理情况及合规性评价。
主要观点
- 浙商证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指引,履行了持续督导职责,确保神通科技规范运作、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等事项符合监管要求。
- 神通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均顺利完成,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 保荐人对神通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的配合工作表示认可,认为其能够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规,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
- 保荐人对神通科技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将继续履行职责。
关键信息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 发行时间:2021年1月20日
- 发行数量:8,000.00万股
- 发行价格:5.89元/股
- 募集资金总额:471,200,000.00元
- 募集资金净额:412,150,281.51元
-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代码:605228
- 保荐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阶段)
- 持续督导期:2021年1月20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 发行时间:2023年8月15日
- 发行数量:5,770,000张
- 面值总额:57,700万元
- 募集资金总额:577,000,000.00元
- 募集资金净额:569,302,971.69元
- 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持续督导期:2023年8月1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募投项目调整情况
1. 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
- 项目名称: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
- 新增实施主体:神通科技、沈阳神通、上海鸣羿
- 新增实施地点:浙江省余姚市谭家岭西路788号、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沈北路128号、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平海路1118号6幢
- 新增实施方式:神通科技将部分设备租赁给上海鸣羿,或由上海鸣羿自行采购设备并支付相关费用
- 审议程序:
- 2023年2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3年2月17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 项目名称: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变更前实施方式:新建厂房
- 变更后实施方式:利用现有厂房
- 变更原因:外部环境变化、成本管控及内部集中管理需求
- 审议程序:
- 2023年3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3年4月24日,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
- 项目名称:汽车内外饰件扩产项目、汽车动力产品扩产项目、汽车智能产品生产建设项目
- 原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3年1月
- 延期后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2024年1月
- 延期原因:
- 工程量大、方案复杂,建设过程中不断优化调整
- 外部环境影响导致采购、物流、施工等环节受阻
- 部分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及地点,厂房改造及设备安装调试尚未完成
- 审议程序:
- 2023年3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持续督导工作评价
- 信息披露:神通科技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信息披露,信息披露档案保存完整。
- 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未发现违规使用情况。
- 配合保荐工作:公司配合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必要文件资料,工作配合良好。
五、尚未完结的保荐事项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 可转换公司债券仍在持续督导期内,浙商证券将继续履行相关职责
六、其他事项说明
- 神通科技不存在需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其他事项
结论
浙商证券认为,神通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能够规范运作,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募集资金管理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荐人将继续履行对神通科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职责,确保其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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