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Guidelines-on-uniform-disclosure-of-IFRS-9-transitional-arrangements_SK_8页_390kb
报告摘要
EBA/GL/2018/01 总结
核心内容
EBA/GL/2018/01 是由欧洲银行管理局(EBA)发布的指导文件,旨在规范金融机构在实施 IFRS 9 会计准则及类比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时,对自有资本、风险加权资产及财务杠杆指标的披露格式。该文件为金融机构提供了一个统一的模板,以确保信息的一致性和透明度。
主要观点
- 合规义务:金融机构需在2018年3月16日前向EBA报告其是否遵守或计划遵守这些指引,否则将被视为未遵守。
- 适用范围:适用于根据《资本要求条例》(CRR)第473a条第1款规定的机构,特别是那些受到IFRS 9或类比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影响的机构。
- 过渡期适用:这些指引适用于CRR第473a条第6款规定的过渡期。
- 信息格式:指引要求使用固定格式的定量信息披露模板,以比较实际应用与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资本和风险指标。
- 披露频率:金融机构应按照EBA/GL/2014/14及EBA/GL/2016/11的规定,定期披露相关信息。
关键信息
1. 合规与报告要求
- 金融机构需在2018年3月16日前向EBA提交报告,说明是否遵守或计划遵守这些指引。
- 若未遵守,需提供理由。
- 报告需通过指定邮箱 compliance@eba.europa.eu 发送,并附上“EBA/GL/2018/01”的标识。
- 报告需由机构内有权提交报告的人员完成。
2. 适用范围
- 适用于所有根据CRR第473a条第1款规定的金融机构。
- 特别适用于受到IFRS 9或类比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影响的机构。
- 指引适用于过渡期。
3. 术语定义
- 所有术语均遵循CRR中的定义,除非另有说明。
- “类比预期信用损失”指与IFRS 9中使用的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相一致的模型。
4. 披露内容
- 披露内容包括:
- 自有资本(CET1)的实际值与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Tier 1资本的实际值与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总资本的实际值与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风险加权资产的实际值与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资本比率(CET1、Tier 1、总资本)的实际值与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财务杠杆指标的实际值与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5. 披露频率
- 金融机构应按照其披露周期(季度、半年度、年度)报告相应的时间段数据。
- 报告周期为季度的机构需披露T、T-1、T-2、T-3和T-4期间的数据。
- 报告周期为半年度的机构需披露T、T-2和T-4期间的数据。
- 报告周期为年度的机构需披露T和T-4期间的数据。
6. 披露格式
- 采用统一的定量信息披露模板,如附件I所示。
- 对于应用过渡措施的机构,需使用固定格式模板。
- 对于未应用过渡措施的机构,可使用灵活的书面说明。
7. 书面说明
- 应用过渡措施的机构需附上书面说明,解释所采用的过渡措施及其对资本和风险指标的影响。
- 书面说明需包括对所有相关决策的解释,特别是对CRR第473a条第4款的适用情况。
附件 I – 定量信息披露模板
| 行号 | 项目 | T | T-1 | T-2 | T-3 | T-4 |
|---|---|---|---|---|---|---|
| 1 | 自有资本 Tier 1 (CET1) 的实际值 | |||||
| 2 | 自有资本 Tier 1 (CET1) 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
| 3 | Tier 1资本的实际值 | |||||
| 4 | Tier 1资本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
| 5 | 总资本的实际值 | |||||
| 6 | 总资本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
| 7 | 风险加权资产的实际值 | |||||
| 8 | 风险加权资产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
| 9 | CET1资本占比(基于风险加权资产) | |||||
| 10 | CET1资本占比(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
| 11 | Tier 1资本占比(基于风险加权资产) | |||||
| 12 | Tier 1资本占比(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
| 13 | 总资本占比(基于风险加权资产) | |||||
| 14 | 总资本占比(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
| 15 | 财务杠杆指标的实际值 | |||||
| 16 | 财务杠杆指标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
| 17 | 财务杠杆指标(未应用过渡措施后的值) |
披露周期说明
- 季度披露:需披露T、T-1、T-2、T-3和T-4期间的数据。
- 半年度披露:需披露T、T-2和T-4期间的数据。
- 年度披露:需披露T和T-4期间的数据。
其他说明
- 书面说明需解释未应用过渡措施的原因,以及资本和风险指标已全面反映IFRS 9或类比预期信用损失模型的影响。
- 所有披露信息需与EBA/GL/2016/11及EBA/GL/2014/14指引中的格式保持一致。
- 信息将在EBA网站上公布,以确保透明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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