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欧洲银行-British-BankersAssociation_10页_994kb
报告摘要
总结:BBA对CEBS《薪酬政策与实践指南》的咨询意见
核心内容
英国银行家协会(BBA)就欧洲银行监督委员会(CEBS)发布的《薪酬政策与实践指南》(CP42)草案提出回应,强调需在确保风险管理和全球竞争力之间取得平衡。BBA认为,CEBS指南在某些方面过于严格,可能对欧盟金融机构造成不公平竞争,并影响其在全球市场中的吸引力。
主要观点
1. 全球协调与竞争影响
- CEBS指南适用于所有EEA总部的机构,而非EEA机构不受约束,可能获得竞争优势。
- 需要CEBS在适用规则时对非EEA子公司保持灵活性,以减轻欧盟银行的竞争压力。
- 如果指南未在全球范围内协调,可能导致“套利”现象,企业可能将业务转移到更宽松或更优惠的司法管辖区。
2. 保留期(Retention Period)与税务影响
- BBA建议明确保留期的适用范围,特别是关于是否允许在保留期内继续享有“名义所有权”。
- 现行保留期规则可能导致员工在领取股权时面临高额税负,且无法通过出售股份来支付税款,从而影响现金奖励的实际价值。
- BBA认为CEBS提供的保留期示例过于理想化,不符合多数员工的职业生命周期。
3. 保证(Guarantees)与激励机制
- BBA反对仅允许向新员工提供保证性薪酬,认为这会削弱企业对内部人才的激励,导致“盗贼天堂”效应。
- 在企业不稳定时期(如并购),限制内部员工获得保证性薪酬将影响人才保留。
- 应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向现有员工提供保留奖金。
4. 固定与变动薪酬比例
- CEBS未设定固定与变动薪酬的具体比例,但BBA认为这可能导致固定薪酬比例上升,变动薪酬比例下降。
- 这可能促使企业采取更高风险策略以覆盖成本,不符合风险调整的初衷。
- 建议避免设定硬性比例上限,以提供更大的灵活性。
5. 比例性(Proportionality)
- CEBS允许部分机构基于其“规模、范围和复杂性”不完全适用薪酬原则。
- BBA认为缺乏明确标准会导致执行上的不确定性,影响合规一致性。
- 建议CEBS提供更详细的指导,确保小型机构和投资公司能合理适用或豁免相关条款。
6. 地域适用范围与冲突指令
- CEBS指南未充分考虑CRD 3与其他指令(如AIFMD)之间的冲突,可能造成执行不一致。
- 建议CEBS在最终版本中协调不同指令之间的适用标准,避免重复或矛盾。
关键信息
- 50%规则:要求50%的变动薪酬以非现金形式(如股权)发放,但CEBS未明确非现金工具的具体范围,且未提供对非上市公司或非股份制实体的指导。
- 保留期问题:保留期可能引发税务问题,尤其是当员工无法出售股份以支付税款时,可能导致现金奖励被完全抵消。
- 税务影响:保留期和股权结构可能使员工面临无实际价值的税负,影响薪酬的吸引力。
- 风险调整机制:应强调事前风险调整,而非事后调整,以确保个人责任。
- 薪酬委员会职责:建议薪酬委员会仅负责审批“识别员工”(Code Staff)的薪酬,而非最高薪酬人员。
- 治理结构:需考虑非执行董事的法律义务对薪酬委员会构成的影响,建议过渡期或监管宽限期。
结论
BBA认为,薪酬政策应支持有效风险管理和全球竞争力,避免一刀切的监管方式。建议CEBS在制定指南时保持灵活性,考虑不同机构的业务模式和规模,确保全球一致性,并解决税务、保留期和跨司法管辖区执行等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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