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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摘要
文档总结:CEBS CP28 反应意见
核心内容概述
该文档是荷兰国家银行(NVB)顾问 Onno Steins MSc. 对 CEBS(国际保险监督官协会)关于流动性缓冲和生存期(CP28)的咨询文件所提出的反应意见。NVB 对 CEBS 采用基于原则的方法表示欢迎,同时建议在欧盟范围内采用类似方法以确保公平竞争,并进一步与 BIS(国际清算银行)方法对齐,以解决国家间对合格抵押品标准的差异。
主要观点
- 流动性缓冲与市场条件的关系:NVB 强调,资产的流动性与整体市场状况密切相关。在压力时期,即使是正常情况下高度流动的资产也可能变得不流动,因此中央银行在提供流动性方面仍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 定义的重要性:NVB 建议对关键概念如“流动性”、“中央银行合格性”、“可交易性”等进行更明确的定义,以避免误解。
- 缓冲定义的狭窄性风险:若流动性缓冲的定义过于狭窄,可能导致资产集中于少数类型(如政府债券),增加系统性风险,如火 sale(火 sale)现象,并可能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
- 监管一致性:NVB 建议在欧盟范围内统一监管标准,以减少跨境银行面临的业务模型调整压力,并确保监管透明性和报告格式的一致性。
- 对经济和市场的影响:流动性缓冲的调整将影响银行的信贷能力、融资成本以及整体经济运行,因此需要进行全面的行业影响研究。
关键信息
关于流动性缓冲的定义
- NVB 建议将流动性缓冲分为两个时间范围:1 周(短期)和 1 个月(长期)。
- 当前 CP28 中提到的“业务如常”缓冲和“监管缓冲”应视为一个整体,不应视为“死资本”。
- 一个更宽泛的合格资产定义有助于减少集中风险,并支持宏观审慎监管。
对咨询问题的反馈
- 1.1:不预期政府债券短缺,但其市场价格可能因需求上升而上涨,导致持有成本增加。若定义过窄,将增加银行持有高流动性资产的成本。
- 1.2:建议在合格抵押品的流动性价值定义和计算净现金流时保持一致性,以避免潜在的压力点。
- 1.3:建议在实施前进行行业影响研究,并采取渐进式过渡,以避免不必要的副作用。瑞士和英国的监管方法可作为参考。
- 2:狭窄的缓冲定义可能导致银行资源分配不当,从宏观角度看可能产生不利影响。
- 20a:流动性资产的收益率低于非流动性资产(如企业债券),若缓冲定义过窄,将削弱银行的收益能力,从而影响 ROE(净资产收益率)。
- 20b:流动性缓冲的调整可能限制银行的信贷能力,并提高借款人的融资成本。
- 20c:建议避免对流动性缓冲施加本地化限制,如若实施,应保持透明和统一。此举可能对非银行贷款机构产生不公平竞争优势。
- 20d:流动性缓冲的实施对恢复银行间市场信心和降低融资成本有帮助,但需确保足够的过渡期,并结合其他监管措施进行整体评估。
结论
NVB 对 CEBS 的原则性方法表示支持,但认为需要更具体的定义和统一的监管框架。同时,NVB 强调流动性缓冲的调整应考虑其对银行运营、信贷能力和宏观经济的广泛影响,并建议采取渐进方式实施,以确保监管效果和行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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