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应用管理办法(试行)_7页_183kb
报告摘要
上海市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应用管理办法(试行)总结
核心内容
《上海市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应用管理办法(试行)》由上海市财政局于2026年6月11日印发,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旨在通过引入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构建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提升政府采购工作的数字化、智能化治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智能体的建设与应用,防范政府采购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主要观点
- 智能化监管:智能体是基于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的智慧辅助监管系统,能够对政府采购全过程数据进行筛查、合规校验和风险预警。
- 依法合规:智能体的应用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仅作为辅助工具,不得替代法定主体的认定或决定。
- 权责清晰:智能体的建设、使用和运维需明确各方职责,确保操作可追溯、责任可倒查。
- 安全可靠:智能体需保障数据安全,算法具备可解释性和可审计性,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 应用场景明确:智能体主要用于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布、开标至评审阶段、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等环节,不得超范围使用。
- 禁止行为:明确列出智能体应用中禁止的行为,包括违法干预评审、敲诈勒索、篡改数据、泄露信息、营利性使用等。
- 试点推广:智能体先在徐汇区、普陀区和虹口区开展试点,总结经验后逐步向全市推广。
关键信息
适用范围
- 智能体的建设、管理、使用和运行维护均适用本办法。
职责分工
- 市财政部门:负责智能体的建设、运行和管理,统筹协调推广应用。
- 区财政部门:负责本区智能体应用的协调推进,不得重复建设。
- 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应积极使用智能体辅助规范政府采购工作。
- 研发运维单位:负责智能体的日常运维,确保系统稳定性、准确性和安全性。
应用场景
- 采购文件编制与发布:提交智能体巡检,识别差别歧视条款等风险。
- 开标至评审阶段:开展围标串标智能巡检,核查预警事项。
- 投诉举报处理与监督检查:智能体辅助识别违法违规行为。
- 其他由市财政部门确定的场景。
使用管理
- 采购人、代理机构和评审委员会可使用智能体巡检功能。
- 风险预警处置需实行双人操作或分级审核,确保合规。
- 智能体筛查结果不得对外披露,未经许可不得泄露。
运维管理
- 研发运维单位需建立监控、风险处置和应急响应机制。
- 定期报送运行情况报告,提出优化建议。
- 算法规则、知识库更新和预警阈值调整需经市财政部门批准。
监督管理
- 财政部门将对智能体应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 对于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试点推广
- 智能体首先在徐汇区、普陀区和虹口区开展试点。
- 试点经验将用于后续全市推广,按照“先区级后市级”的顺序推进。
总结
本办法为上海市政府采购监管智能体的建设与应用提供了系统性指导,明确了其技术基础、适用范围、管理原则、职责分工、应用场景、使用管理、禁止行为、运维机制及监督管理等内容。通过智能体的应用,有助于提升政府采购的透明度和规范性,防范风险,保障公平公正,推动政府采购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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