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房地产税立法进度点评:厘清房地产税本质,出台时机尚未成熟-20190310-申万宏源-12页_1mb
报告摘要
房地产税立法进度与改革分析总结
核心内容
2019年3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将房地产税法列入立法计划,标志着房地产税立法工作正在稳步推进。尽管房地产税已被列入2018年公布的五年立法规划,但其正式出台仍需经历多个阶段,包括法律草案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国务院常委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家评审、表决及法律公布等。整个流程预计至少需要6个月。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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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的时机与经济影响
- 房地产税的出台应基于房价下行风险可控或上行的环境,以避免对市场造成过度冲击。
- 房地产税具有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功能,尤其在一线城市及强二线城市具备较好的实施基础。
- 从海外经验来看,房地产税能降低房价波动率,对市场供需关系产生显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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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的立法与实施背景
- 房地产税立法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善国家法律体系和财税体制的必然趋势。
- 房地产税改革的目标在于健全地方税体系,缓解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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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税与土地财政的对比
- 房地产税的征收金额远低于土地财政收入,难以完全替代土地财政。
- 房地产税更适用于财富调节,而非替代土地财政,其税基较窄,税率较高。
关键信息
1. 房地产税立法进程
- 立法阶段:房地产税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目前处于起草阶段。
- 流程时间:从法律草案起草到法律公布至少需要6个月,涉及多个审议与征求意见阶段。
- 改革试点:2011年在上海、重庆开展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2015年产权登记制度出台,2018年不动产登记实现全国联网。
2. 房地产税的经济学本质
- 房地产税的目的:主要为社会财富再分配,而非直接替代土地财政收入。
- 土地增值来源:土地升值主要来源于城市规划、经济发展及外来劳动者的努力,与土地使用权拥有者贡献不完全相关。
- 税收环节选择:持有环节征税具有资本化倾向,更符合财富再分配目标,而流转环节征税易转嫁给买家。
3. 地方财政与房地产税关系
- 地方财政结构:地方财政收入主要依赖土地出让金,而非房地产税。
- 地方税种不足:地方缺乏稳定的主体税种,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种之一,仍处于较低比例。
- 财权与事权不匹配:地方政府承担85%的事权,但仅获得71%的财权,导致财权事权错配。
4. 房地产税在财政体系中的比例
- 房地产税收入占比:2017年房地产相关税占财政总收入的5.64%,其中房地产税占税收收入的11.39%。
- 土地出让收入:2017年土地出让收入达5.21万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8%。
- 房地产费与税对比:房地产相关费用(如土地出让金)远高于房地产税,凸显“税轻费重”的现状。
5. 房地产税的改革历史
- 历史沿革:中国房地产税制度已有两千多年历史,早期以房捐、契税等形式存在。
- 现代发展:1986年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等条例逐步完善。
- 现行体系:房地产税主要包括财产税、商品税、所得税及其他税种,如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等。
6. 税收体系与地方财政的结构
- 分税制改革:1994年分税制改革增强了中央财政,但导致地方税种发展滞后。
- 税收分配:中央税收收入占全国税收收入的64%,地方税收收入占36%。
- 土地财政依赖:地方财政收入中,土地出让金占比高,是地方政府的主要收入来源。
房地产税现状
- 房地产税收入:2017年房地产税收入为2.604万亿元,占税收收入的11.39%。
- 土地出让收入:2017年土地出让收入为5.21万亿元,占财政总收入的18%。
- 税收与财政收入关系:房地产相关税在财政体系中占比较低,表明房地产税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结论
房地产税立法进程稳步推进,但其实际征收金额与土地财政相比仍显不足。当前房地产税更多侧重于社会财富再分配,而非替代土地财政。在房价下行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房地产税的出台时机尚未成熟,应选择更合适的时机以避免对市场造成负面影响。未来房地产税改革有望在一线城市及强二线城市率先推进,逐步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房地产税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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