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要素市场化推进力指数(2024)研究报告_15页_2mb
报告摘要
数据要素市场化推进力指数(2024)研究报告总结
研究背景
数据要素作为数字经济发展的关键生产要素,是推动国家经济社会建设的战略资源。为服务数据要素市场化国家战略,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于2023年发起“数据要素市场化推进力指数”研究项目,通过构建自主知识体系,综合评价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数据要素市场培育中的能力与成效,为数字中国建设提供智力支持。该指数在“数据二十条”发布一周年时首次发布,后续年度报告进一步优化评价体系,跟踪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实践进展。
综合排名
全国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整体处于初级阶段,各地推进路径、重点、模式及成效差异显著,形成三大梯队:
第一梯队:广东、浙江、北京、上海、江苏、山东、福建、贵州、安徽、四川(10个地区)。这些地区具备良好基础,先行先试,创新探索,在保障支撑、重点举措及阶段性成效方面表现突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第二梯队:湖北、重庆、广西、天津、湖南、河南、海南、山西、辽宁、江西(10个地区)。逐步加强保障支撑力度,探索适合自身的发展路径,努力缩小与第一梯队差距,尤其在基础环境建设与执行推进方面有所发力。
第三梯队:数据要素市场化推进力不足,基础薄弱、支持力度有限,需进一步加强相关工作。受“东数西算”工程推动,部分西部省份已显发展潜力。
区域特征
东部地区:整体表现突出,推进扎实全面,长三角、粤港澳、京津冀等区域巩固优势,持续引领数字经济创新,具备辐射带动效应。
中部地区:发展势头良好,稳步提升,重点地区竞相发力,逐步缩小与东部差距。
西部地区:发展不均衡,贵州和四川持续引领区域发展,其他地区在基础环境、执行举措等方面仍需加强。
东北地区:整体表现与东部存在差距,需强化区域协同发展路径探索,完善基础环境、激发主体活力、提升执行推进力。
指标进展
基础环境:东部省市优势显著,西部“东数西算”节点省份潜力突出。平均得分为996分(50%),广东、北京、江苏、上海、浙江等位列前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0%,电子信息制造业与软件服务业营业收入总额327万亿元,利润26万亿元。
保障支撑:政策与标准体系初步成型,平均得分为3062分(613%)。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位列前十。25个省份发布数据要素市场化条例文件,24个省份建立包含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政策体系。全国累计出台相关标准900余项,14个省份覆盖数据管理、质量评估、分级分类等五维度。算力总规模达230EFLOPS,数字专利超54万项,人工智能企业超4500家。
执行推进:平均得分为2402分(53%)。浙江、广东、上海、北京等位列前十。12个省份明确公共数据开放监督考核要求,23个省级数据开放平台开放数据集超37万个,数据总量超980亿条。14个省份上线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平台,覆盖12个重点领域,已发布应用场景280余个,数据产品1690个。全国场内数据交易额突破362亿元,17个省份交易额超1亿元。
政策建议
- 强化产业环境支撑力: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土壤,探索数字经济对要素市场化的多维支撑作用。依托区域比较优势,推动跨地区资源配置,缩小数字化差距。
- 提升政策机制保障力:创新激励机制,加强安全合规保障,形成尽职免责机制。建立数据局、数据集团与数商企业协同机制,实现共商共赢。
- 培育数据市场竞争力:推动公共数据供给由量到质跨越,加速授权运营与场景建设,壮大需求侧市场主体。在重点领域加强产业数据采集与处理,形成地方及行业特色数据市场体系。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