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6-01-北京大学-空气质量评估报告(九)_86页_14mb
报告摘要
空气质量评估报告(九)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是北京大学统计科学中心与光华管理学院联合发布的第九份空气质量评估报告,评估范围为“3+99”城市(包括北京、天津、上海三市及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安徽、江苏全部地级市,以及内蒙古呼和浩特、包头、鄂尔多斯、乌兰察布四市),共698个国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评估时间跨度为2013年3月至2021年2月,涵盖完整的四季周期,采用“季节年”概念进行分析。报告基于气象调整后的污染物浓度数据,分析了六种常规污染物(PM2.5、PM10、SO2、CO、NO2、O3)的变化趋势和污染程度,并提出了治理建议。
主要观点与关键信息
1. 数据来源与分析方法
- 数据来源:采用生态环境部的国控站数据,覆盖全国超过40%的人口。
- 数据时间范围:2013年3月至2022年2月,以“季节年”为基本时间单元进行分析。
- 数据处理:通过气象调整方法剔除气象因素对污染物浓度的影响,以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具体方法为基于2011年3月至2020年2月的十年气象数据,构造平均气象分布,计算各年污染物在此条件下的浓度。
2. PM2.5污染评估
- 季节变化特征:PM2.5浓度在冬季最高,春秋次之,夏季最低。华北地区秋季浓度普遍高于春季,而江淮流域春季浓度普遍高于秋季。
- 年度变化趋势:
- 2015年春季均值为60.7(1.6)微克/立方米,2020年下降至40.1(0.6)微克/立方米,2021年春季为39.7(0.7)微克/立方米。
- 2020年夏季均值为30.0(0.7)微克/立方米,2021年夏季下降至26.5(0.5)微克/立方米。
- 2020年秋季均值为44.5(1.1)微克/立方米,2021年秋季反弹至45.0(1.3)微克/立方米。
- 2020年冬季均值为70.9(1.9)微克/立方米,2021年冬季下降至61.0(1.6)微克/立方米。
- 城市变化情况:
- 2015至2021年,有60个城市PM2.5浓度下降,42个城市上升。
- 2021年春季,邢台浓度最高(58.0微克/立方米),黄山最低(22.2微克/立方米)。
- 2021年夏季,临汾浓度最高(42.5微克/立方米),黄山最低(11.4微克/立方米)。
- 2021年秋季,新乡浓度最高(70.9微克/立方米),黄山最低(20.1微克/立方米)。
- 2021年冬季,咸阳浓度最高(89.8微克/立方米),张家口最低(22.3微克/立方米)。
- 总体趋势:2015至2021年,PM2.5年均浓度从68.8(1.9)微克/立方米下降至43.1(0.9)微克/立方米,累计降幅达35.1%。2021年,所有城市PM2.5年均浓度均低于60微克/立方米,但仍有31个城市浓度超过50微克/立方米。
3. 其他污染物评估
- PM10:受春季沙尘天气影响,浓度高估,需剔除。2021年PM10浓度仍为首要污染物之一。
- 二氧化硫(SO2):整体呈下降趋势,但部分城市如石家庄、邢台仍有较高浓度。
- 一氧化碳(CO):浓度整体下降,但部分城市如石家庄、邢台仍有较高浓度。
- 二氧化氮(NO2):首次显示出改善趋势,表明治理措施取得成效。
- 臭氧(O3):春夏臭氧浓度下降趋势明显,成为主要污染物之一。
4. 治理建议
- PM2.5:继续显著下降,但河南浓度仍最高,需加强治理。
- PM10-2.5:下降缓慢,需关注其对空气质量的影响。
- 臭氧和PM10-2.5:成为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应加强防治。
- PM2.5:治理效果显著,但部分城市如临汾出现反弹,需警惕。
- PM10-2.5:区域间污染差异变小,治理措施有效。
- SO2和CO:浓度下降,但仍有部分城市浓度较高,需持续关注。
- NO2:改善明显,表明治理措施取得成效。
- 极端污染:部分城市仍有极端污染事件,需加强应对。
- 空气质量“良”的标准:建议提高“良”的标准,以反映当前治理成效。
结论
本报告通过详尽的数据分析和统计方法,揭示了“3+99”城市在2013年至2021年间六种常规污染物的变化趋势和污染状况。尽管PM2.5浓度总体呈下降趋势,但部分城市如临汾仍出现反弹,需警惕。臭氧和PM10-2.5成为主要污染物,治理任务仍需关注。报告建议提高空气质量“良”的标准,以反映当前治理成效,并加强区域间合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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