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1-20-KPMG_China-_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_解读_4页_486kb
报告摘要
总结
发布背景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于2015年10月发布,响应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深化改革部署和2014年新《预算法》,确立了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标志着政府会计改革的关键里程碑,建立了统一、科学的会计准则体系。
基本内容
准则涵盖六章62条,核心内容包括政府会计体系(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要素的定义与确认(预算会计要素:预算收入、支出、结余;财务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信息质量要求(如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决算报告基于收付实现制,财务报告基于权责发生制,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表和现金流量表)。
特点
准则构建了预算会计与财务会计分离并衔接的体系,确立“3+5要素”模式(预算收入、支出、结余与资产、负债等5项财务要素),纳入特定资产如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负债,允许多种计量属性(如公允价值),要求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增强了会计核算的完整性。
后续影响
引入权责发生制改进了政府资产债务记录,提高运行成本透明度和财政信息完整性,促进政府绩效评价和决策能力。这是中国响应国际趋势(如世界银行要求)的改革,需通过系统工程逐步实施,涉及法律法规完善、信息系统调整和人员培训,提升国家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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