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1-17-荣大-关于科创板与创业板IPO企业同业竞争问题的计算方法的研究_15页_1mb
报告摘要
同业竞争认定方法对比
科创板与创业板在IPO企业同业竞争认定方法上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计算标准
-
创业板
计算竞争方的同类业务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的比例是否超过30%。 -
科创板
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占比计算:若竞争方与发行人的同类业务可比,计算其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同类业务收入或毛利的比例;
- 分母选择:若业务影响较小或不可比,可计算其收入或毛利占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或毛利的比例。
🔍2. 关键要点
- ⚖️ 实质性影响:需综合考虑经营地域、客户、业务性质、潜在隐患等因素;
- 📊 财务指标:需同时关注收入与毛利占比,两类指标均可作为判断依据;
- 📋 推荐性标准:30%标准为参考依据,若存在充分相反证据可不认定风险。
📊3. 总结 📖
科创板与创业板在同业竞争认定中的计算分母标准不同。
- 创业板以“主营业务收入/毛利”为分母;
- 科创板视情况而定,当业务可比时使用“同类业务收入/毛利”,不可比或影响较小时可扩展标准,如收入毛利均低则可不视为重大不利影响。
荣大建议在实务中根据业务性质、可比性及风险影响综合判断。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