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6-荣大-关于IPO企业自有或租赁房产存在实际用途与房产证所载用途不一致的问题研究_10页_1mb
报告摘要
关于 IPO 企业自有或租赁房产存在用途不一致问题的研究总结
一、问题概述
-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可能面临自有房产或租赁房产实际用途与房产证载用途不符的风险。
二、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19条:承租人若未按约定使用租赁物导致损失,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索赔。
-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第21条:禁止改变房屋用途并设有相应处罚规定。
三、解决方法
1. 自有房产
- 获取主管部门合规证明(如案例1)
- 通过产权变动恢复原用途(如案例2中规划变更)
- 停止使用相关房产
2. 租赁房产
- 产权瑕疵问题无需承担反而出租方责任
- 强调房源的替代性与生产经营关联度
- 控股股东出具兜底承诺
四、关键结论
- 通过规范整改、主管部门证明、实际控制人承诺等手段可消除违规风险
- 对发行上市影响有限,通常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展开完整摘要
试读结束,高清完整版pdf/doc/ppt,请点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