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8-上交所科创板-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_5页_317kb
报告摘要
深圳市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背景与目的
为健全利润分配决策机制,保持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保障股东合理投资回报,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2024-2026年度分红规划。
二、规划制定原则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与股东回报需求,坚持现金分红为主、兼顾可持续发展,并充分听取股东及独立董事意见,确保合规性。
## 三、具体分红规划
### 1. 分红形式
优先现金分红,不排除股票股利分配;具备条件时必须优先采用现金方式。
### 2. 分红频率
年度至少现金分红一次;可根据盈利状况开展中期分红。
### 3. 现金分红条件
- 当年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不损害持续经营能力;
- 累计可分配利润为正,年报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 无重大投资计划(如12个月内对外投资总额超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
### 4. 现金分红比例
- 最低不少于可供分配利润的10%;
- 差异化比例:根据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分别设定成熟期(≥40%)、成长期(≥20%)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 四、决策程序
- 董事会制定方案并论证,需董、监事半数以上通过;
- 股东大会审议需占出席股东表决权 2/3 以上通过;
- 公司需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充分沟通中小股东意见。
## 五、调整与披露要求
- 分红政策调整需基于特殊情形,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监管要求;
- 年度报告中披露分红政策执行情况及其合规性。
## 六、规划执行与周期
- 每三年重新审阅规划,董事会有权提议中期分红;
- 规划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或修订,由董事会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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