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EP-BIT-2021年能源经济预测与展望研究报告:全球气候保护评估报告-2021.1-18页_1mb
报告摘要
全球气候保护评估报告总结
核心内容
本报告由北京理工大学能源与环境政策研究中心等机构联合发布,旨在通过构建全球气候保护指数(GCPI),定量评估各国为减缓气候变化所付出的努力程度,以促进全球深度减排行动。报告指出,全球平均地面温度已上升1.15摄氏度,若温室气体排放持续增长,全球变暖可能在2030年至2052年间达到1.5摄氏度。为实现温控目标,2030年全球需在现有国家自主贡献(NDC)基础上进一步减排190-290亿吨和280-300亿吨二氧化碳当量。
主要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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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气候行动差异显著
- 各国在气候政策、减排目标、技术发展和能源结构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 欧洲国家如欧盟、英国、新西兰等积极应对气候变化,而美国、澳大利亚、俄罗斯等排放大国在减缓气候变化方面缺乏明确和长远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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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气候保护指数(GCPI)构建
- GCPI基于技术、政策、能源、经济四个维度,共包含15个具体指标,其中低碳技术(15%)、低碳能源(30%)、气候政策(25%)、低碳经济(30%)。
- 该指数强调对各国当前表现与减排责任的差距进行评估,区别于仅评估现状的绩效指数,如德国观察的气候变化绩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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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分类与表现
- 59个国家被纳入评估,覆盖全球85%以上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全面性。
- 根据GCPI得分,国家被划分为四类:卓有成效型、积极进取型、稳中有进型和潜力待放型。
- 中国、丹麦、英国、德国、芬兰、瑞典等国家在多个维度表现出较高努力,而澳大利亚、沙特阿拉伯、越南等国家仍需加强减排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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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排放大国表现分析
- 中国在四个维度均衡发力,德国在低碳能源与气候政策方面表现突出,日本和俄罗斯则更注重低碳能源发展,印度和美国在低碳经济和能源领域有较大努力。
- 德国和日本的低碳技术发展仍需加强,俄罗斯和美国的气候政策力度需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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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与2020年对比分析
- 自《巴黎协定》签署以来,各国在不同维度上表现出不同程度的减排努力。
- 一些国家在2015年未进入“卓有成效型”,但在2020年表现突出,如巴西、哥伦比亚、印度等。
- 中国和丹麦在各领域持续努力,芬兰和英国在低碳能源和经济方面稳定发展,瑞典在低碳能源领域持续向好。
关键信息
- 全球气候保护指数(GCPI):用于定量评估各国气候保护努力,涵盖四个维度,共15个指标。
- 国家分类:
- 卓有成效型:保加利亚、中国、丹麦、爱沙尼亚、芬兰、德国、爱尔兰、马来西亚、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英国。
- 积极进取型:奥地利、巴西、加拿大、智利、克罗地亚、捷克、法国、匈牙利、冰岛、日本、罗马尼亚、新加坡、斯洛伐克、韩国、泰国。
- 稳中有进型:比利时、埃及、希腊、印度、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墨西哥、新西兰、波兰、斯洛文尼亚、土耳其、乌克兰、美国。
- 潜力待放型:阿根廷、澳大利亚、白俄罗斯、哥伦比亚、塞浦路斯、伊朗、哈萨克斯坦、科威特、摩洛哥、菲律宾、俄罗斯、沙特阿拉伯、南非、越南。
- 主要维度表现:
- 低碳技术:中国、葡萄牙、巴西、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在清洁技术专利方面表现突出,中国清洁技术专利占全球总量的70%以上。
- 低碳能源:丹麦、英国、德国、瑞典、芬兰等国在可再生能源消费和电气化水平方面表现优异。
- 气候政策:欧洲国家普遍提出较高减排目标,如爱尔兰、丹麦、英国、芬兰、葡萄牙、瑞典等。
- 低碳经济:爱尔兰、保加利亚、加拿大、中国、英国等国在碳排放强度和能源效率方面有明显改善。
政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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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国际合作与支持
- 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气候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但需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以推动全球减排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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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并落实碳中和目标
- 更多国家应明确本世纪中叶实现净零排放的目标,并将其纳入国家自主贡献方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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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可再生能源与低碳技术发展
- 各国应继续加强可再生能源利用、提升能源效率、终端用能电气化、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
- 例如,芬兰在清洁技术创新方面领先,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开发方面具有全球领先地位。
结语
本报告通过GCPI评估,揭示了各国在气候保护方面的努力程度与差异,强调了全球合作与政策落实的重要性,并为未来减排行动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方向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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